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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幫拉挺同票」,網友拼貼候選人與同志裸照挨告。(2019.03.06)
辯稱「幫拉挺同票」 網友拼貼候選人與同志裸照挨告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9-03-06 18:2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
新北市邵姓男子去年九合一大選前,在多個臉書社群網站,貼出時代力量推出的新北市三重蘆洲區議員候選人陳志明競選照片及神似陳男的男同志照片,左右置放並發文:「怎不敢用上面這張當選舉海報」,陳男認為選民因此誤認該名男同志就是他,邵男所為意圖使人不當選,憤而提告;邵男到案稱時代力量挺同,幫忙拉票才會貼文,新北地檢署認為邵男發文未逾越善意評論範圍,處分不起訴。
去年10月31日,邵男在「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侯友宜全民之友會」、「我不藍,我只是很賭爛」等12個臉書社群網站,刊登競選照片及神似陳男的男同志2014年參與同志遊行照片,左右放置,並發文:「怎不敢用上面這張當選舉海報」,陳男提告指出,邵男貼文讓他遭民眾誤認是那名男同志,洗版謾罵他裸體上街不檢點,且發文中未傳遞任何挺同訊息,對他的選情造成不良影響。而陳志明最後也未能當選。
庭訊時,邵男供稱不認識陳志明,但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是他曾就讀的及人中學學弟,因時代力量候選人都挺同,可是在陳男發表政見中,卻未見任何挺同證件,為讓選民知道陳男是挺同人士才貼文,想幫陳男拉挺同人士及同志的票,且男同志遊行照片是自網路抓取,並無三點全露的不雅照,貼文隔天經友人提醒可能會造成他人困擾後,就已將文章刪除。
檢察官認為,邵男以提問表達意見,貼文並無情緒性或攻擊性言論,且時代力量確實也主張婚姻平權,男同志照片裸露下體有用襪子套住,並非猥褻照,加上陳男也未提供證據證明邵男此舉影響他的選情,認定邵男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