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挺同公投失敗主因—過度深化挺同與反同界線。(2018.11.26)
【Yahoo論壇】挺同公投失敗主因—過度深化挺同與反同界線
讀者投書: 提姆大叔
在開始討論這議題前,筆者還是得先聲明,筆者是認同公投的兩性議題,筆者身邊很多同志朋友,有從小就認定自己是同志的朋友,也有一路上同性、異性戀不斷交錯的朋友,而且同志朋友在我的生活圈中,佔比至少有一兩成左右;甚至在還沒推動民法的婚姻平權公投前,在朋友間的討論,筆者是認為直接入民法修改,何必立專法保障?
連如此認同同志的筆者,其實在很多聊天的場合中,我都得先把上面的聲明從頭講過一遍,避免在聊天過程中造成太多誤會,一開始就貼標籤;相信很多人跟我有同樣的感受,其實在社會中大家對同志的認同度應該是很高的,所以大家都很想問那公投到底怎麼了?
在公投開始推動起,筆者就開始常收到正反兩方的不同文宣資訊,筆者對於在選舉前的一人短片,講述兩個年過半百的老先生,彼此相伴大半輩子,在法律上卻無法對方一個為後的保障,彼此對於對方於自己離世後未來的保障的擔憂,是很令人動容的,同志伴侶無後代照養晚年的情況下,這樣的述求,我相信可以打動很多原本對於兩性議題搖擺中的選民投下同意票。
如果,公投一開始的述求就是如此,我認為第14案的公投議題,應該有機會順利通過,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發生如此嚴重的差異;有人說原因是台灣人不夠開放、也有人說是愛家盟的宗教勢力過於強大….等,但筆者認為,在宣傳性平公投的一開始,太多偏差的方向,與過早推出第15案的公投議題,造成最終的議題模糊失焦。
回想在去年大法官釋憲,認同了同性婚姻在法規上的不足,以當時的民意狀況來講,其實在大家討論是否立專法或者入民法,網路上的聲量隱約是偏向直接入民法偏多,尤其當時社會氛圍多數認同同性伴侶的存在下,大家對於入民法並未有特別的惡感,評論中認為自己非同志,不應去限制同志朋友於法規上的公平聲量,其實不少,如果順勢而為,第14條,筆者判斷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台灣的同志電影很多,但從『藍色大門』、『盛夏光年』、『男朋友、女朋友』、『喜宴』,這幾部熱賣橫跨同志圈與非同志圈的電影,可以看出台灣人對於情感是較於接受深刻,不複雜的;在釋憲後的同志團體,似乎受到了太大的鼓舞,很多活動開始超出了原本在搖擺偏向支持的人受了動搖,幾個原因造成民意的搖擺最終讓公投失敗;
- 同志圈形象被扭曲:
同志遊行中,許多過於暴露的裝扮、肢體語言、以及近期許多同志電影,影片中過多對於『性』的描述,再加上一些熱門網站網友的貼文炫染,同志被跟『性』畫上等號,進而被操作連結到『混亂的性關係』、甚至變渲染與『毒品』連結。
『性』在台灣相對於歐美,其實還是一個偏向於保守的話題,尤其在四五十歲以上的世代群,而『毒』更是台灣人深惡痛絕的項目,當『同志』與『開放的性關係』連結上,自然得不到上述世代的認同。
- 切入幼兒性教育的一環,模糊性別平權的訴求
當大人對小朋友說同性戀不好,你該從社會去教育大人?還是該在學校教育小朋友?
小朋友在學校的時間只有八到十個小時,可是在家中卻有長達十二到十六個小時,更別說週末、寒暑假是在家中的時間更長,當家長不認同同性議題、或認同度偏低時,小孩與家長差異的認知,很容易成為親子間的認知差異,很自然激起反同甚至不排斥的家長的防衛心,自然而然成為反同的主要票源。
- 無法同理心反同的族群
民主自由的價值,不在於為所欲為,而是在彼此尊重包容。
世界上會有天生的同志,自然也會有堅決反同的人,但是不會有任何一個人他的所作所為,可以取得全世界的人百分之一百的認同;其實不需要刻意去區分反同挺同是先進還是落伍,應該存在包容心,當網路上呈現兩方互罵,互相對抗,其實對想改變現況的一方是不利的;當你站在尊重包容的一方,在改革上才能站穩基礎。
- 過多挺同、不挺同二分法的案例,也模糊掉真正的訴求
在挺性平的過程中,有很多被霸凌的案例,認為就是社會性平觀念不足所造成;我不可否認,這些案例都跟有關性平有某種程度的關聯,但是,其實這些關鍵,性平觀念只是一個霸凌者的藉口,關鍵要矯正的是如何降低這些霸凌者的霸凌行為,畢竟被霸凌的案子,不只在同志間有,非同志的人也很常發生被霸凌事件,過於強調降低霸凌,並非是一個一針見血的訴求模式。
筆者還是很希望未來社會可以繼續朝向性平社會邁進,畢竟看過很多同志朋友對於出櫃不出櫃的事在糾結,其實真的為他們感到感慨,甚至有些同志朋友,在與朋友認識初期,擔心因為自己的性向,影響朋友間的認同,這種糾結擔心的心情,真的很令人為他們抱屈;但是社會要走向彼此互相認同,切割與否定對方的動作,會使認同更難發生。
切割與否定對方,都只會使同溫層更濃厚,但也使兩個不同的同溫層更難融和也更對立;互相認同互相尊重,社會才會走向真正的性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