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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高喊廢「肛交刑事化」,近6成星國民眾不同意。(2018.10.15)

LGBT高喊廢「肛交刑事化」 近6成星國民眾不同意


日前新加坡LGBT團體發起「#Ready4Repeal」連署,聲稱《刑法第377A條》違憲要求廢除,並表示已把收到的4萬多份連署書交由政府。不過律政部隨即出面回應,將會繼續維持法條,意即男男性行為或是嚴重猥褻行為者,仍會面臨最高兩年監禁。

「#Ready4Repeal」發起人表示,上月6日印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成人性行為不違法受到鼓舞,認為《刑法第377A條》是英國殖民時期留下的產物,同志不該被當二等公民,呼籲星國政府效法印度。不過律政部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在受訪時表示,政府「沒有計劃」要廢除此法條,並稱新加坡在LGBT問題上仍有「分歧」。

事實也確實如此。根據兩項獨立調查顯示,大多數新加坡民眾支持政府維持《刑法第377A條》。益普索獨立巿場研究公司在今年7月底至8月間,針對750位公民和15-65歲的永久公民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一半人口、也就是55%的民眾表示支持維持377A、12%表示反對。有趣的是,男性的比例高於女性。

而另一項由雅虎進行的民意調查,有59%表示支持保留377A、32%認為可以修法、其餘7%的人則沒意見。

如同尚穆根所說,廢不廢除《刑法第377A條》是取決於新加坡社會,但大多數民眾反對任何法律的變更,「越來越少人」希望它被廢除;他強調,廢除377A的連署書雖有4萬多份,但請求保留法條的連署則超過了10萬人。

支持廢除法條的請願者曾投書「為什麼刑法第377A條是新加坡愛滋病防治的一大障礙」,認為HIV高風險者由於對法條的恐懼,放棄篩檢導致病情延誤。不過新加坡愛滋防治機構AFA在2014年的一項調查結果,卻反駁了支持者的說法。

據《今日報》報導,AFA針對男男性行為(MSM)進行了調查,針對「沒有進行過HIV檢測的原因」提供了5個選項;其中包括「不知道在哪裡檢測」、「害怕被發現」、「不想讓政府知道」、「無法負擔治療愛滋病的費用」、「不喜歡針頭」。

結果發現,受訪者沒有提到任何有關害怕被政府起訴或是擔心因為同性戀身份被歧視。儘管這項調查是在同性性行為未合法化的國家所進行,如新加坡或東協國家。

更何況,新加坡政府在執行377A時是採取「被動」立場(也就是有民眾投案才會處理,或有未成年者遭到性暴力對象時),對於國內同性戀者來說377A實際上並不會造成他們的威脅。

由此可知,377A法條與檢測HIV並沒有絕對的關連。事實上,在新加坡,無論性取向如何,所有人都可以獲得早期HIV檢測以及治療,並不會被政府起訴。此外,也沒有任何紀錄同性戀男子在尋求愛滋病治療時,被377A法條起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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