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民法不能解決同婚! 羅瑩雪:同志要接受自己不一樣。(2018.04.17)
修民法不能解決同婚! 羅瑩雪:同志要接受自己不一樣
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卸任之後現職家庭主婦,常受邀演講、出席研討會,並參與「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活動,談起在社會上引發熱烈討論的同性婚姻,羅瑩雪表態「同志要先接受自己和別人不一樣,不應因為自己和他人不一樣,就覺得自己被歧視或硬要和別人一樣」,言語中透露出,立法院修改《民法》並非最適當的辦法能解決同婚爭議。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早在羅瑩雪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法務部已研擬同婚法案,去年,大法官認為同性婚姻應受《憲法》保障,給予2年期限修法,即將度過1年,同婚法案仍被擱置沒有進展,行政院和法務部等機關,為了修法被釘得滿頭包。
羅瑩雪受訪時表示:「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是非常同情他們,因為在以異性婚姻為主的社會活得很辛苦,而且他們不是罪惡、不是問題,但我覺得現在最大問題是,他們自己不接受自己」。
她以中國籃球好手姚明當成例子,姚明高人一等,身高200多公分,但不能要求所有房子,都要用他的標準來建造,因為會增加建築成本,也會造成許多人的不便,不過,這不叫做歧視。
她覺得人類是要繁殖後代的,同性是沒辦法正常繁殖的,要接受這個不一樣,但不一樣完全不可恥,大家都應該接受同性的人,天生就是這樣傾向。
羅瑩雪說:「我們也應該尊重他,他自己有些不方便,是他個人的,我們能給他方便的話,盡量給他方便,可是你不要說為了我的小方便,要你們全部人通通不方便」。
她進一步分析,如果把台灣整套婚姻制度都改掉,就是為了少數人,造成大多數人很不方便,「硬要把自己當成和別人一樣,造成永遠爭執不休」。
報導一出,就有網友留言「『羅瑩雪看同婚有道理』,我支持她的觀點」,也有網友表達出自己觀點如「若你說不出或我不能接受的理由就是歧視我?何苦強人所難呢」、「更可惡的是,有一群非同志利用同志挑撥對立」,等眾多留言引起網友熱議。
(江呈亨/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