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3 05:15:46→☆ 魅格格 ★←
同性婚姻合法化通過後,澳大利亞同性伴侶獲准申請離婚。(2017.12.11)
同性婚姻合法化通過後,澳大利亞同性伴侶獲准申請離婚
隨著澳大利亞的同性伴侶開始被准許合法地登記結婚,該國的一名女士則開始行使被最新賦予的另一面權力——離婚。
代表律師在周六(12月9日)為該名來自珀斯的女士填妥了離婚文件,此前一天,澳大利亞剛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案。
這一對同性伴侶是在2015年於一個歐洲國家的駐澳領事館登記結婚的。
後來她們分手之後,卻發現自己處在一個法律的「灰色地帶」,無論在澳大利亞還是在那一個登記結婚的歐洲國家,都不能夠辦理離婚。
律師特里莎·法默(Teresa Farmer)告訴BBC說:「她們就那樣被卡住了,千絲萬縷地與這個人糾纏在一起,卻什麼也做不了。」
「除非在澳大利亞或者在海外司法管轄區發生一些改變,否則她就是不能夠開始新生活。」
由於法律程序原因,兩名離婚女士的姓名不能公開。法默說,她們不能離婚的原因,是她們並不是那個為她們登記結婚的國家的公民。
與此同時,澳大利亞直到上周六之前仍然不承認同性婚姻,於是這場僵局就拖了超過一年。
第一宗同性離婚?
上周,在澳大利亞議會以壓倒性的票數通過修改婚姻法後,這一宗婚姻也立即得到了承認。
法默說,她的當事人立即遞交了離婚申請,該申請在星期一抵達到法院。
她說,這可能是澳大利亞的第一宗同性離婚申請。
法默表示,她的當事人此前只能是乖乖地等待澳大利亞同性婚姻法案的辯論結果。
「她只能接受,她當時什麼都做不了。她不開心,但沒有辦法,」律師說。
「她現在大大鬆了一口氣。她已經找到新的伴侶,她只想繼續生活。」
另一名家庭事務律師克里斯·迪莫克(Chris Dimock)告訴BBC說,一國居留權是在該國遞交離婚申請被接納的標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