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反同婚:教授畢恆達點出三大錯誤迷思。(2016.12.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婚姻平權法案的修訂,造成正反兩方僵持不下,除了各出奇招以外,雙方一來一往的論述也陷入攻防。台大城鄉所教授畢恆達指出,許多家長頂著高等教育背景,卻因為聽信錯誤資訊而反對婚姻平權或性平教育,認為婚姻平權法案的通過將造成「一夫一妻是錯的」、「鼓勵學生當同性戀」、「男生可以上女廁」。
畢恆達於臉書PO文中解析目前所流傳的三大錯誤迷思:
(1)「一夫一妻是錯的」。婚姻平權的主張是讓同性戀享有與異性戀相同的結婚權,但是沒有人反對一夫一妻的婚姻。台大機械系的考題之所以遭到教育部開罰,不是因為「說一夫一妻是錯的」,而是出題老師引用聖經創世紀的文字,說唯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的家庭才是自然的,而工程師不能違反自然,社會也不能違反自然律。在涉及考試得分高低的情況下,考生可能礙於教授評分的權力關係,而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
(2)「鼓勵學生當同性戀」。性別平等教育是教小孩,異性戀不是自然存在的唯一一種性傾向,我們要從小學會認識、尊重與自己不同的人。同性戀、異性戀只是不同的認同與行為,沒有誰比較好或不好,也沒有鼓勵或不鼓勵的問題。反而是有些人辱罵同性戀,強迫(矯正)大家要當異性戀,這讓同性戀者情何以堪?小學教科書也說隔代教養是家庭、孤兒院也可以是家,但是不會因此就說鼓勵小學生去當孤兒啊。
(3)「男生可以上女廁」。廁所是社會中少數以性別做為區隔的空間,它強化了性別簡化的男女二分、也複製性別刻板印象。獲得奧運舉重銅牌的女性選手盧映錡,就因為外表不符合社會認知的女性形象,從小上廁所就要女性朋友陪伴,否則經常遭到異樣的眼光與斥責。其實飛機及咖啡廳的廁所、流動廁所都是無性別廁所(不分性別),大家也都習以為常,現在推動的是依自己的性別認同選擇廁所,以及廣為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並非在有男女廁之分的情形下,要男生使用女廁。附帶一提,現在男生上男廁,是基於社會共識,而不是任何一條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