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筆記/女兒訂婚了,非嫁非娶...(2016.11.08)
女兒訂婚了,另一半是個甜美的女孩兒。她在一顆尤加利種子上綁著一個樸素的指環,送給女兒;女兒摘了一朵野花回贈。換我心為你心,如此平等。
我在她們身上學到很多,知道性別不是男、女這麼簡單,還有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若再細分,還可更複雜,就像彩虹。這個世界之所以繽紛,就是因為即使只是藍色,都還可以是鴛尾藍、湖水藍、天空藍…無法窮盡。
這不僅是一個「兩性」的異性戀者世界,但這個世界卻預設所有人都是異性戀者,讓非異性戀者常感痛苦。
譬如大學聯誼活動,許多遊戲暗含性接觸,那些以異性戀者為本位的設計,可曾考量同性戀者的尷尬?
女兒參加過一次系學會舞會,女生dress code「小禮服」,就是洋裝、裙子,且明示舞伴須異性,這些「潛規則」讓仍沒準備好要出櫃的同性戀者對舞會卻步。她當時是系學會幹部,職責所在,必須參加,我至今記得她看著鏡中的自己默默流淚,回頭問我:「為什麼我不能作自己?」
女兒也讓我知道,不要問人家有無男朋友、女朋友,不要問人何時結婚、為何不結婚,這些問題對異性戀者是極隱私的問題,對同性戀者更是無異在強迫出櫃,或者強迫撒謊。我們從小教孩子要誠實,但他們誠實的後果是什麼?
女兒訂婚了,她在臉書歡喜宣告,做為父母,我們心情複雜,正如同我卅年前懷孕照超音波時,知道腹中是個女兒,百感交集,因為身為女人,我知道她必須在一個性別不平等的環境奮鬥,但同時,我知道自己要加倍努力,以成績讓職場、家庭消除對女人的偏見。
卅年過去,兩性環境友善多了,但女兒的身分卻又不僅是女人。我心疼她將受霸凌之苦,我曾告訴她,性傾向是隱私,不需要出櫃,避免不必要的傷害。但是,遮遮掩掩似乎代表「不可告人」。
女兒赴美後樂觀多了,性傾向在她朋友圈及就學的波士頓、就業的舊金山都不是問題。但看看台灣,輔大這幾天發給全校師生的信,時光彷彿倒退幾百年,連教宗都曾說教會應對過去「冒犯」同性戀者道歉,我們竟仍有大學公然散布偏見和歧視。
同性戀不是罪,不是錯。多少對文明有傑出貢獻的人物是同性戀者,如人工智慧之父圖靈,在二戰讓盟軍提早兩年戰勝納粹,拯救多少生靈,但他卻因性傾向被那個無知的時代霸凌,化學去勢,自殺而死。那個時代,永不能再來。
女兒訂婚了,我們樂於告訴親友,這對我們也是「出櫃」。我傳統保守的老爸說,只要她們快樂,他「勉強接受」;過了兩天,八十八歲的他在孫女臉書留言,「有伴最美,祝你幸福」。
女兒訂婚了,不是「嫁」,不是「娶」,我沒有多一個半子,我多了一個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