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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支持同性婚姻。(2016.10.19)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詹森林支持同性婚姻

2016-10-19大法官被提名人接受巡答。何宇軒攝

何宇軒 / 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對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的律師黃瑞明,與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詹森林,分別在上、下午進行詢答。在各種被問到的議題中,兩人對於同性婚姻都表示贊同,而且都進一步強調是傾向直接修改民法的婚姻相關規定,而不是另外訂定《同性伴侶法》。

 

在今天的詢答中,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分別向黃瑞明、詹森林詢問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黃瑞明表示,他認為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應該透過修改民法,讓異性、同性戀的婚姻受到相同的保障;詹森林則認為,他對於要訂定專法或是直接修改民法,沒有特定立場,但是觀感上,他認為修改民法,較能表彰保障人權的價值,因此是傾向後者。

 

在司法改革方面,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洪慈庸詢問黃瑞明,因為有輿論認為,法院的判決有時會與民眾期待有落差,因此需要推動人民參與審判,但不管是觀審制、参審制、陪審制,都有人認為會違反憲法第80條、法官獨立審判的原則,想知道黃瑞明的看法 。

 

黃瑞明:參審較可參考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

黃瑞明認為,憲法第80第81條的規定,是要讓「職業法官」有終身職的保障,但參審、觀審,或是陪審的「庶民法官」、「平民法官」,本質上不會受到憲法第80、81條的保障,更不可能是終身職。這是憲法為了保障法官所做的規定,不應該成為平民參與審判事務的障礙。

 

洪慈庸進一步詢問,以台灣的民情來說,哪一個制度較為適合?黃瑞明回應,像德國採用參審而不用陪審的原因,主要就是考量社會成本,像是每個案子必須動用多少人力?社會是否有辦法負擔,讓每個案子都動員十幾個陪審員?光是篩選、組織陪審員的過程,就要花費很大的人力。

 

第二個原因是時間,公平的審判結果固然重要,但審判的效率也很重要,由職業法官審判或參審制度,相對比陪審能更快結案,因此以他目前的看法,參審是比較可以參考的,但他也強調,所有制度的建立,都要透過法社會學的研究來做決定。

 

黃瑞明:不該迴避而迴避是怠忽職守

 

國民黨立法委員蔣萬安質詢時,則質疑黃瑞明的身分問題。由於黃瑞明是立委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表示,未來若尤美女主提的釋憲案,他會加以迴避。蔣萬安追問,除了主提的釋憲案之外,若遇到尤美女連署的釋憲案,會迴避嗎?如果不迴避,民眾很難期待身為大法官的黃瑞明,對於配偶支持的法案,能夠做出公正的決定。

 

黃瑞明則認為,即使尤美女參與連署,但立法院有100多位立法委員,最後討論出的法案是立法院的法案,不是某一位立委的法案。關於大法官迴避制度,在什麼情況下該做迴避,有很嚴謹的明文規定、是法律上明確的事項,如果不該迴避而迴避,不但違法,在道德上也是怠忽職守。

 

詹森林:支持終局廢除死刑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何宇軒攝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

另一位被提名人詹森林,則是被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問到關於死刑廢除的問題。詹森林除重申自己終局廢除死刑的立場,也以日前獲無罪判決的徐自強案為例,他說,徐自強先生21年來都徘徊於鬼門關之間,前幾天才終於無罪確定,這也是當台灣社會要確定死刑是否繼續存在的時候,大家可以學習的真實案例。

 

本次除了司法院正副院長,還有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須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接受詢答,在明(20)日上午,將是最後一位被提名人,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黃昭元接受詢答,並預計在本月25日舉行同意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