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同性婚姻維權案判同性戀者敗訴...(2016.04.13)
中國大陸第一宗同性戀維權案件周三(4月13日)在湖南長沙開庭,法官在數小時內宣判同戀性者敗訴。
原告的代表律師指判決有違法律精神。
26歲長沙市居民孫文麟在2015年與同性男友胡明亮在長沙市芙蓉區民政局試圖辦理登記結婚,被當班工作人員拒絕,他在年底通過代表律師向芙蓉區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判令民政局准予其結婚。
該法院於1月5日受理案件,此案因被視為中國「同性戀婚姻維權第一案」而受到關注。
中國在法律上並不承認同性戀人的婚姻關係,但消息指周三上午有數百名支持者在法院門外聲援孫、胡二人。
美聯社引述孫文麟的代表律師石伏龍表示,他預計法院會判他們敗訴,但沒有預料到判決來得如此之快。
「這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精神,」美聯社引述石伏龍說。
據中國媒體較早前的報導,雙方的爭議點在於《婚姻法》中第二條關於「一夫一妻」的規定。孫文麟和胡明亮當時被民政局工作人員告知該條規定指結婚登記「只能一男一女」,但兩人指民政局人員錯誤理解了法律條文,認為「一夫一妻」不等同於「一男一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原文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該條目中並無提及「一男一女」,但該法其他條文中多次以「男女雙方」指代婚姻關係中的兩人。
中國社會在近年有出現同性維權的聲音呼籲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但中國的「LGBT」(指代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易性人)社會運動仍處在初始階段;儘管曾有 統計指中國同性戀者人數可能多達數千萬,但大多數不會選擇公開自己的性向。
「非常感謝所有認識與不認識的家人及朋友們。我們繼續前進。」孫文麟在法院立案後曾在中國社交媒體上發帖說。
周六宣判後,他表示將會上訴。
(編寫:列爾/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