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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talk〉前女友帶子復合,往日情懷落差大。(2014.10.22)


2014-10-22

文/KD

Q:

我跟前女友曾經交往一段不短的時間,後來是因為她年近三十想結婚而分手,分手的這四年來,我曾經短暫有過一些曖昧的對象,但是我心裡其實一直在等她,希望她有一天能回心轉意跟我復合。這幾年她交了男友,奉子成婚又離婚,我一直以「好友」的身分在她身邊等著,終於等到她願意跟我重新在一起,但她說她帶著一個小孩,擔心孩子的感受和其他人的眼光,只能跟我以「室友」
相稱,當然也不准我告訴我的朋友我和她復合的事,更別說她整天帶著小孩(小孩才一歲多)
在身邊,我根本沒辦法在小孩面前或是找到時間跟她有任何親密舉動。我感覺自己像個笨蛋,
找不到自己在這個屋子裡頭的角色定位,我還是愛她,但很迷惘,因為我能明顯地感覺到,
她在這幾年的歷練之後改變了很多,幾乎找不到當年跟我交往的影子了,我們還能找回過去嗎?(阿威)

A:

前女友繞了一圈又回到妳身邊,基本上還是值得慶幸,人生雖然錯過一回,但妳們還能給彼此
機會,給曾經熟悉的對象再一次機會攜手往前。但妳若是一直以過去的妳和她來對照今日兩人的
關係,讓妳失望的可能性必然大得多。

正如妳所感受到的,這四年來時間在動,人也在變,沒有一個人能夠保證現在的自己跟過往的自己一模一樣,特別是當這些年來她經歷了生命的巨大變動,身為離婚單親媽媽,責任多了,滄桑也
多了,在她必須照顧小孩、心力交瘁的現在,她可能分不出心思去思考跟妳復合之後兩個人的關係應該如何經營,她只是在面對最需要情感支撐的時候, 曾經熟悉的前女友就在身邊且願意給予她溫暖的懷抱,她也就順勢回到妳身邊,而妳也把妳對過去的那個她的印象投射在現在的她身上,
或多或少忽略了她的改變,才會讓妳感到如此強烈的落差與失望。

對妳而言,比較好的做法可能是不要再拿現在的她和過去的她比較,而是嘗試把她當成一個全新的交往對象看待。
往事已矣,當年天真浪漫的女孩不可能在生了一個小孩後還是不變,妳的「新女友」就是一個帶著小孩的單親媽媽,妳們的關係不是兩個人的戀愛,除了愛她,學習愛她的孩子是妳更重要的課題。在妳計較她不願意在小孩面前有親密舉動之前,何不先試著讓小孩覺得妳們有親密動作是無比自然的事情?用經營一個家庭的方式去經營妳的新感情,相信很多妳在意的事都會自然而然迎刃而解。 (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版主嘀咕時間》

其實不管同性戀也好、雙性戀也罷,如果對於感情(婚姻)自己無法面對"自己的心",
那麼說想得到幸福,根本就是癡心妄想;因為到頭來,傷害只會更多,不會減少。

結過婚、有了孩子沒關係,重要的是自己願不願意"把握"眼前的幸福;
如果連自己都不覺得幸福了,又怎麼可能可以給予小孩滿滿的愛?

同理,如果只是把T當備胎的話,還是趁早說個明白,別耽誤了別人的幸福,
更別浪費了彼此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