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31) 這幾天的台灣,很悲『憤』...
這幾天的台灣,很悲『憤』...
看著媒體一直不斷播送、追蹤北投劉小妹被人割喉案的進展,
我真的很想問問那些自認為擁有高權力、高學歷的審判人員,
還有一天到晚只會"吠"死的那些"偽"善團體機關的人們,
你(妳)們的同「理」心何在?
以現行的法規來說:「台灣」目前的的確確是還沒有"廢除死刑"。
但就以現實面來說,我想大家的心裡更加清楚的是:
現在的犯人就算被判處了死刑,也不會立即被執行。
這個意思也就是說:政府一直浪費台灣人民辛苦賺的、繳的納稅錢,
去養這一些的社會敗類,以及少數幾個疑似[智能殘缺]的審判者。
不可否認的,每個人都會有面對[死亡]的那一天,
但那是一種生命最終不得不面對的局面,
而不該是被人惡意犧牲、傷害的那一面。
「吠」死的人天天高喊著「人道主義」,要眾人去寬恕活著的人、教化兇手;
我想請問:當妳們喊說傷害別人的人生命重要時,那被傷害的人的人權何在?
而這樣恐怖、恐懼的生活,更不該是每個活著的人都必須要去承擔、面對的。
請不要一天到晚幫著兇手在那邊辯解什麼他(她)曾經也是弱勢(被人忽略)的一員,
因為這世界上每個人都很忙,自己不堅強面對問題、提出問題,誰替她(他)解決?
也請兇手家屬不要只會靠(哭)北兇手:以前他(她)不是這樣的等等這類的字眼,
別人家的小孩也是別人家的父母,一手辛苦培育、一面小心呵護長大的,
為自己的小孩脫罪之前,請先學會將心比心,不要只會強調自己很傷心。
更請支援「吠」死的人不要一天到晚在那邊強調什麼兇手也是有人權,
【人權】是用在『人』身上的,不是用在「泯滅人性」的人渣身上的,
請不要把"外表"還有人形樣子的人渣也一併概括,你(妳)是瞎了嗎?
或許,有人會說:【死刑】並不能100%的根絕犯罪;
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司法單位真的100%立馬地執行,
那麼對於一些想犯罪但還沒有行動的人,
其實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一定的嚇阻作用。
而且,廢死的概念本該是用來防範"因罪證不足造成誤判或誤殺"的情況,
我不明白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恐龍法官對於這種喪盡天良、毫無人性的人渣,
竟然還可以有著觀察對方是否有悔意、精神鑑定、或者予以教化等耐性!?
說實話,我並不想著墨太多「仇恨」的字眼,
因為我自己也非常討厭聽到太多負面的抱怨。
至於台灣是否已經"可以"進入到廢除死刑的階段,我想...
這點還是需要透過政府執法的政策是否可以改善犯罪事實、
還有整體社會的氛圍、以及人民的信任程度等因素來決定。
最後,我真心的希望,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翁偉倫在臉書上寫的這段話可以早日實現:
「在世間我們絕對會用盡全力為妳伸張正義」
(願劉小妹安息,台灣法律能還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