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同性伴侶登記:拆解婚姻特權?(2015.05.21)
5月20日,高雄各區戶政所開始受理“陽光註記”
台灣開放同性伴侶登記:拆解婚姻特權?
作者:朱靜姝
(荷蘭在線特約專欄)台灣高雄市宣布自2015年5月20日起接受同性伴侶登記(“ 陽光註記 ”),但該登記不具法律效力。政府發言人稱,此舉是基於對同性戀人權的善意尊重,試圖讓同性伴侶“獲得心靈上的慰藉”。在宗教保守勢力捍衛異性婚姻、同性婚姻法案在“立法院”被擱置的今天,高雄政府繞開婚姻議題轉而給同志以像徵性的承認可謂取巧之舉,在減少爭議的同時也維持了政府開放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伴侶登記換來的並非僅僅是張無用紙。高雄民政局強調,如果辦妥登記的同志伴侶願意再加簽“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日後醫院、法院、警察機關,可以此向戶政系統查詢,以防需要做手術時,卻找不到親人簽署醫療同意書等事件的發生。
“愛人病危,我卻不能幫忙簽字”是同志活動家爭取同性婚姻常用的一個理由,也往往最能打動人心。然而,一些反對把同性婚姻當作同志運動最高目標的人卻問:為什麼非要先結婚才有簽字權?為什麼同居愛人、朋友或其他有親密關係的人不能簽?況且,就算結了婚,讓誰簽字依然是個問題。
在美國的一項調查中,高達一半的受訪者坦言根本不希望配偶來替昏迷狀態的自己做重大醫療決定。在中國這個數字也應該不小——想想此前羊水栓塞的產婦因老公和婆婆要求“保子宮”而丟掉性命的事吧。因此,Nancy Polikoff等學者主張,想為關心的人做重大醫療決定,就應該去打破現有的婚姻家庭對簽字權的壟斷,爭取一個更合理的醫療代理制度,而不是擠破腦袋取得婚姻的特權。
這一方案並不激進。事實上,把具體權利與婚姻鬆綁的做法早已有之。舊金山著名的同性戀政客米爾克在1978年遇刺,他的同性伴侶斯科特竟拿到了大筆的工傷事故死亡賠償金,要知道當年可沒有同性婚姻,連同性註冊伴侶制度都沒有。原來,加州的工傷賠償並不只給配偶,而是給“家庭成員”,包括未婚同性伴侶在內,只要證明賠償申請人在經濟上完全或部分依賴於死者。相比之下,911事件中所有遇難者的同性伴侶則不能得到工傷事故死亡賠償金,因為世貿中心所在的紐約市只會把賠償金支付給配偶和直系親屬。
上述兩例同志關心的議題,事實上也和所有人息息相關。在生老病死的問題上,婚姻不應該成為簡單粗暴的分水嶺。如果從具體的某部法律的目的出發,而不是以婚姻來劃界,既可以保障更需要照顧的人,也可以反駁道德滑坡的詭辯(例如允許同性婚姻是不是也要允許人跟桌椅結婚)。從目的出發,手術簽字是為了讓最親密、最了解、最信任的人替病人做決定;工傷賠償是為了補償那些失去了一個經濟支柱的人;婚假、產假、蜜月假、探親假是為了尊重僱員的親密關係、並讓他們有足夠靈活的時間去照顧有需要的人;而反家暴法則是為了保護親密關係裡的人不被暴力對待——所有這些都不必然跟“配偶”畫上等號。
回過頭來看高雄的個人資料登記查詢制度,儘管這條新聞不像同性婚姻合法化聽起來那麼勁爆,但其指向的另一套(也可以並行不悖的)運動思路卻值得讚賞,甚至未來可能牽引出更多拆解婚姻特權的嘗試。當然,該政策多大程度能惠及同志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低階層或不敢出櫃的同志,以及醫院、法院等機關是否會友善配合這一不具法律效力的“慰藉”,還需要現實給我們答案。
作者簡介
朱靜姝,90後,荷蘭萊頓大學及阿姆斯特丹大學在讀博士。尚法學之嚴謹,人類學之敏銳,探索婚姻法律制度與性少數群體對話的可能。ILGA(國際男女同性戀聯合會)2013年全球涉及同性戀法律彙編《State-Sponsored Homophobia (國家贊助的恐同症)》的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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