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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問「穿裙嗎」?遠傳被控歧視。(2015.04.22)
【鮮明╱台中報導】
「能否穿裙子上班?」一身中性打扮的陳姓女同志,前天在台中應徵遠傳電信門市人員,男面試官問她能否接受穿裙子上班,她說「無法接受」,面試官回稱:「那就沒辦法了!」不到五分鐘結束面試。
陳女痛批遠傳歧視同志!台中市勞工局表示,遠傳恐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處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事後改口沒規定
「能否穿裙子上班?」一身中性打扮的陳姓女同志,前天在台中應徵遠傳電信門市人員,男面試官問她能否接受穿裙子上班,她說「無法接受」,面試官回稱:「那就沒辦法了!」不到五分鐘結束面試。
陳女痛批遠傳歧視同志!台中市勞工局表示,遠傳恐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處三十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事後改口沒規定
陳姓女子(二十五歲)昨穿著面試穿的西裝接受《蘋果》採訪,外型十分帥氣。她說,「國中後就未穿過裙子」,過去曾在餐廳、科技公司、服飾店工作,從未被要求穿裙子上班,她不解為何在遠傳門市工作一定要穿裙子,質疑:「穿裙子就比較會賣手機嗎?」遠傳公關表示,公司提供女性門市人員的制服以裙裝為主,也有褲裝供選擇,未硬性規定穿裙子,未錄取陳女有其他考量,但不便透露。
台中市勞工局長黃荷婷說,《性平法》規定,僱主招募員工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除非工作有穿裙子的必要,否則不得硬性要求員工穿裙子,「看不出來穿裙子與賣手機有什麼關聯性」,遠傳是否違法仍須就個案認定,呼籲陳女可向該局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