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 17:04:29→☆ 魅格格 ★←

馬來西亞前總理再次因“同性關係”被判刑(圖)。(2015.02.11)

馬來西亞前總理再次因“同性關係”被判刑(圖)

2月10日,安瓦爾(左)與妻子走出聯邦法院

  馬來西亞前總理和反對黨領袖安瓦爾 2月10日再次因“同性關係”被定罪判刑,海牙國際法庭司法專員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現年67歲的安瓦爾於2008年7月被指控與男助理塞夫發生性關係,2012年1月吉隆坡高等法院判其無罪。該裁決於2014年3月被上訴法院推翻後,安瓦爾再次提出上訴,但聯邦法院五司昨天作出終審裁決,維持5年有期徒刑的原判。

  法院將安瓦爾定罪的依據是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77B條,這項禁止並懲罰自願同性性關係的條文起源於英國殖民地時期,而英國早在近半個世紀前就廢除了類似條文。

  作為聯合國最高司法裁決機構海牙國際法庭的司法顧問,兩名國際觀察員在終審宣判後發表聯合聲明,敦促馬來西亞司法部門廢除第377B條,並譴責當局利用第377B條對付政敵。

  聲明中說:“把同性性關係定罪的條文違反國際法準則,尤其是法律應該保障人們獲得平等人權和免遭歧視的準則。”

  兩位觀察員指出,法院對安瓦爾的審判也違反多項國際司法原則,包括在證明安瓦爾有罪前,理應將他視為無罪。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