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同性戀權利現狀:週日結婚,週一被解僱。(2014.12.16)
當美國普通民眾想起同性戀夫妻時,他們腦海中呈現的往往是兩個身穿白衣的男子,兩個人原本薪資都不錯,不用擔心星期天的早餐和午餐去哪吃。但現實卻大不一樣,更常見的是:南方腹地的非裔美國人女同夫婦,帶著孩子生活水平在貧困線以下。美國Williams研究所的一項研究發現,29%的LGBT群體在去年都過著沒錢養活自己和家人的日子。
而對尋求住房(無論是租還是買)的LGBT歧視對待,則更是讓他們本就貧困的生活雪上加霜。更重要的是其中還有三百萬左右的人是65歲以上的老者,而且在LGBT裡,變性人遭受的歧視待遇比同性戀還要更糟糕。
宗教是這場關於LGBT無差別待遇保護法案的中心問題。因為在婚姻平等一戰上“失敗”(那些對同性戀結婚持強烈反對態度的人也承認他們敗了),保守的基督教右翼現在正以信仰為名想方設法反對那些主張反歧視立法的人。
在宗教豁免和同性戀歧視一份報告中“we the people”章節中,提到一些宗教組織試圖以宗教自由名義免受歧視同性戀的非議,並且表示出免除所有在住房、公共設施及在廣場上享受的服務等方面提供的平等保護。一些人還對聯邦政府呼籲《宗教自由恢復法案(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RFRA)》,而最高法院對Hobby Lobby的案子也證明他們想要以宗教為理由把歧視進行到底。在接下來幾年裡,我們應該還能在法院上受到他們的挑戰。
我們需要的是聯邦層面的反歧視立法來彌補對LGBT權利保護不足問題,否則給大多數美國公民提供的保護會把LGBT排除在外,這不是美國境內該出現的情況。
可行的辦法是製定特殊的綜合條例草案,好讓LGBT在能提供被歧視證明時在法庭能得到補償。或者可以保持現有的民權立法,但是禁止任何基於人種、性別或種族的歧視擴展到性別、性取向上。不管是哪種,現在我們需要的“自由和公正”應該是指的所有人。這不是一條容易前行的道路,也不會很快實現。但每一個公正的美國人都應該推動所有美國人的生活走向真正的平等。
*原新聞出處:http://yuedu.sdnews.com.cn/ws/201412/t20141216_1809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