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強:同妻,指責和埋怨不能帶來幸福。(2014.05.29)
作者:阿強
(荷蘭在線特約專稿)工作和生活中接觸到一些同妻 (指嫁給男同性戀者的女子),她們的經歷各有不同,知道情況後處理的方式也大不同。
一位結婚9年後發現老公是同性戀者的女士說,作為一個女人,結婚後她一直感到很自卑,無論她穿的多麼美麗、性感,丈夫總是完全無視,這讓她覺得自己是沒有吸引力的。而傳統女性對性的含蓄,也讓她在很多個夜晚獨自流淚,“當你換上性感的衣服,早早上床,等著那個男人對你有所行動,而他只把脊背和屁◇股留給你,你用腳踢踢他想暗示,他還裝死,簡直一點尊嚴都沒有。”這位女士說,很多個夜晚,聽到丈夫的呼嚕聲,她整夜無眠。
起初,她以為老公在外面有了別的女人,悄悄地跟踪了幾次,發現老公都是跟男的一起,也就放心了。直到有一天,她發現了老公的秘密,當她清楚老公喜歡的是男人時,她又想,還不如跟女人出軌呢,跟女人出軌,她還能爭取一下,“他喜歡男的,像直接宣布了死刑,連爭取的機會都沒有。”發現老公是同性戀後,這位女士整整糾結了一年。從在網上找偏方想辦法“治好”老公,到加倍愛老公“換他感動回歸”,到離婚了孩子怎麼辦?面子怎麼辦?最後終於下定決心離婚,她反反复復了好多次。
又過了很長一段時間,這位女士突然在一個晚上給我打電話,她說,當我跟異性戀男人談了戀愛,才知道自己有多麼被關注,那種被愛的感覺以前的婚姻裡從來沒有過,“我用語言都難以表達那種不同。”她說。
而另一位結婚7年的“同妻”,在丈夫主動跟她出櫃後也很糾結,她說同性戀老公的性◇慾望雖然少,“但是人品很好,很顧家”,如果離婚了害怕再也找不到這麼好的男人,父母和親戚問起來也不好說,“也不想讓孩子知道他爸爸是同性戀,”這位女士說,她現在特別排斥別人跟她提“離婚”兩個字,離婚對她意味著打破原有生活習慣,還有充滿未知的未來,她感到本能的恐懼。但她說,她感謝老公及時的告訴了她,讓她一下明白了以前的生活中很多難解的問題。儘管自己很難過,她還安慰丈夫說,“這些年讓你受委屈了!”
也有一些同妻向我求助,如何搞臭她們的丈夫,“讓他身敗名裂”。她們的表述中常帶有憤怒、仇恨的情緒。有位同妻狠狠地說,她想乘丈夫睡著了,把他的小雞◇雞剪了,扔到馬桶裡,“想到他跟男的一起搞,我就噁心。”她說。
而一位國外留學回來的女博士發現丈夫是同志後,我曾建議她加入一些同妻群,她說加了又退了,“那裡有太多負面的情緒,盡是埋怨和仇恨,我老公雖然是同性戀,但人很好,我不能把他當敵人,也不想失去理智。”
很多同妻的遭遇確實讓人同情,也容易引起媒體的關注。作為一個社會問題,同妻產生的深層次原因是社會對同性戀的偏見和歧視,一些自我接納不太好的同志走進異性婚姻以求自保。遺憾的是,這幾年,關於同妻的報導,大多止於對同妻的同情和對同性戀丈夫的譴責,而忽視對社會因素的反思與探討。其實,“ 同夫 ”數量同樣龐大,而這些年我只接觸到兩位“同夫”,為什麼“同夫”很少願意站出來?當一個男人以受害者的形像出現並訴說時,公眾是否會對“同夫”抱以同情?還是更同情他們身後被迫結婚的女同?
同妻自身的訴說與埋怨,公眾媒體的關注,是否加固了女性一定是弱者的形象?一些“同妻”不願意走出婚姻,因為離婚的女人社會評價降低,以男人為中心的家庭模式,一些女性婚後放棄自我的成長,離婚後難以獨立生活。“同妻”所承受的這些苦,不能都怪罪在同性戀丈夫身上,同妻和同志老公是傳統文化和社會偏見的共同受害者。
解決同妻問題,從消除歧視開始,不僅要消除對同性戀者的歧視,還要消除對離婚者的歧視。女性也要加強自主意識,把命運和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裡,那時,離開哪個男人都照樣過。
作者簡介
阿強,同性戀權益活動家。現任同性戀親友會執行主任。同性戀親友會成立於2008年,英文簡稱PFLAG China,系中國男女同性戀者父母、家人和朋友組成的民間草根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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