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者起訴百度廣告侵權法院宣布立案。(2014.05.15)
財新網5月15日訊:因認為百度公司涉嫌發布和推薦虛假“矯治同性戀”廣告,侵害同性戀者合法權益,同性戀者小振將投放廣告的重慶心語飄香心理諮詢中心(下稱心語飄香)和發布廣告的百度公司一併告上法庭。
在百度搜索引擎裡輸入“同性戀”,出現的第一條結果,一度是重慶一家心理諮詢公司“矯正治療同性戀”的商業廣告。但同性戀在十幾年前就已不再列入精神疾病醫學分類的名單,被認為是無須矯治的正常性向。5月13日,海淀區法院對小振的訴訟正式立案。
(供圖:同性戀親友會)
作為同性戀者,小振長期以來遭受來自社會和家庭的多方壓力。2013年8月,他在百度搜索中鍵入“同性戀”“同性戀治療”,第一條搜索結果便是心語飄香的廣告。甚至輸入“淡藍”二字,也會出現這條廣告。
小振致電諮詢後得知,心語飄香確實在進行“同性戀治療”這一業務,一次性收費3萬元。多方壓力下,小振於2014年2月前往心語飄香“治療”。心理諮詢師對其進行了催眠和電擊。
這一治療方法讓矯治者選看同性的性感照片、模型、錄像等材料,或幻想與同性相處的性感情境。當受治者產生性高潮時,治療者立即對其註射引發噁心嘔吐的阿撲嗎啡,或者對其生殖器官進行電擊。
然而,治療並未讓小振變成異性戀,反而承受了更大的精神壓力。小振隨後了解到,所謂的“同性戀矯治”不過是不良商家的虛假宣傳。
早在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已正式把同性戀從當時的疾病名冊中移去,這意味著聯合國和世界衛生組織都不再視同性戀為任何的疾病或不正常,同性戀不需要任何的治療,是人類性向中一種正常類別。2001年4月20日,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也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剔除,實現了中國同性戀非病理化。
小振認為,正是一些機構利用人們對性少數的不了解和歧視進行虛假宣傳,使得許多同性戀者及家長上當受騙,讓同性戀者接受所謂的“矯治”,不僅造成經濟損失,更帶來精神和肉體的傷害。小振因此將心語飄香告上法庭,一併起訴推廣、發布其虛假廣告的百度。
博揚律師事務所公益律師李英傑分析,《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如果有證據證明心語飄香在網絡宣傳中故意把同性戀病態化並且藉此宣傳自己的療法以牟利,則明顯屬於虛假宣傳,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身體健康權。而百度通過收費進行網絡推廣,實際上扮演了廣告法裡廣告發布者的角色,依據規定也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財新網/記者: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