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 10:46:18→☆ 魅格格 ★←

香港中學文憑考卷問及同性民事結合(圖)。(2014.04.24)

  香港《太陽報》4月23日報導,香港中學文憑試卷再現爭議性試題。倫理與宗教科22日開考,其中一道選答題要求考生回答是否同意立法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

  880多名考生22日應考文憑試卷的倫理與宗教科卷一和卷二,其中卷一甲部必答部分設四題,問及有關道德判斷偏差的因素、從規條功利(效益)主義觀點論證守法是合乎道德的理由、以工具價值概念說明“誠信”的重要性,以及舉例說明人們對某一項美德的評價是否有可能改變。

  至於卷一乙部選答題,包括從倫理學角度討論應否立法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從傳媒倫理角度討論美國“叛諜”斯諾登事件、從環境倫理角度討論港人應否改變生活習慣以減少資源消耗,以及從倫理學角度討論安樂死問題。考生須四選二作答。

香港中學文憑考卷問及同性民事結合(圖)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倫理與宗教委員會成員龔立人分析,選答題問及考生是否同意立法允許同性伴侶民事結合,觸及社會敏感議題,是考評局有勇氣的嘗試,但考生欲取高分並不容易,“香港尚未立法反對性傾向歧視,所以答題時很難引用法規和案例,再加上社會沒有共識,如果選答這道題,想得高分不容易”。

  龔立人擔心考生答題時可能被就讀學校的宗教背景影響,而部分宗教的既定立場是反對同性戀的,可能會向考生單向灌輸其宗教立場。而部分保守的中學及教師怕尷尬,迴避與學生討論同性戀,導致考生在一般課堂上較少接觸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