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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我所理解的聖經與耶穌基督。(2013.12.10)

楊照:我所理解的聖經與耶穌基督

 

『新約聖經.約翰福音』中有一段極為有名的故事,說: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我抄的「聖經公會」中文譯本,是隨著英文King James譯本來的,若和希伯來文原文對照,會發現其中少了幾句關鍵的話,一句是在「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後面,應該有「彷彿根本沒聽到他們說甚麼」。
 
這句話補上了,我們才知道耶穌幹嘛在地上畫字,因為他輕視、漠視那些文士和法利賽人在他面前提到「摩西的律法」。他們知道甚麼「摩西的律法」?他們只是將「摩西的律法」當作條文,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拿出來用,這正是耶穌看不起他們的地方.從耶穌的角度,有一個更高於「摩西的律法」的原則,那就是「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希伯來原文版,在「他們聽見這話」後面,也多了一句──「他們聽見這話,被自己的良心定罪了,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
 
這裡顯示了耶穌的崇高之處,超越狹窄宗教意義的人性與人文深度.人世間最根本的律法,也是良心的清楚表現,是「普遍性」與「一致性」,自己做不到的不能責求別人做;自己受不了別人用來對待自己的手段,你也就不能拿去對待別人。
 
孔子有一條極為類似的行為規條:「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強調的也是「普遍性」和「一致性」。
 
從孔子或耶穌的立場看,對人抱持身分歧視都是站不住腳的.想想看就明白:你能忍受別人因為你是台灣人就歧視你,根本不認識你是誰,單憑你是台灣人就覺得你不對?你能忍受別人將所有基督徒都稱為「吃教的」,然後就覺得他可以鄙夷你、輕視你嗎?你能忍受別人認定女人都是次等的,都應該躲在男人後面依賴男人嗎?
 
如果這些事當中有任何一件是你受不了的,那麼你怎麼能任意詆毀、攻擊那麼多你根本都不認識的同性戀者,只不過他們身上有和你不一樣的性傾向呢?
 
拿基督教『聖經』來遮掩自己的黑暗想法,更是拙劣的作法,一來『聖經』裡充滿了各式各樣古老時代的歧視,在耶和華的眼中,根本除了以色列人之外,其他「外族」都應該「作服苦的奴隸」(『舊約.列王紀下』,第九章)的,台灣的每個基督徒都在被歧視排除範圍呢!二來,更重要的,基督教能傳那麼遠、那麼久,靠的當然不是『聖經』中那些過時的歧視言詞,而是耶穌的普遍與一致精神,那才是到今天都值得我們領會思考的恆久價值吧!
 
 
【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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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黃國昌、王丹
星期二:南方朔、楊照
星期三:漂浪島嶼、賴士葆
星期四:膝關節、楊志良
星期五:馮光遠、丁允恭
星期六:羅文嘉、柯一正
星期日:彭明輝、劉寶傑

楊照認為,以耶穌的立場看,對人抱持身分歧視都是站不住腳的。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