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6 16:37:07→☆ 魅格格 ★←

〈澄社評論〉平權不是特權。(2013.12.06)

◎ 畢恆達

十一月三十日「下一代幸福聯盟」在砸下幾百萬購買四大報紙頭版廣告後,動員了十萬人走上街頭反對多元成家法案。很遺憾的是,主辦單位容許身穿納粹軍服的學生現身會場,認為是個人言論自由,卻同時用手拉手的方式將支持婚姻平權的個人包圍起來,限制他們的行動。而站在台上發言的教授,則期待他的學生不要「男不像男、女不像女」,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背道而馳。

根據國際各大調查的結果顯示,同性戀者大約佔了總人口數的五%左右。以一所規模一千人的小學校而言,就會有約五十名同志學生。記得曾有一位高中校長自豪地表示,他的學校一名同志學生都沒有,因此也就沒有所謂同性戀問題。其實他不必感到驕傲,而是應該自省,是怎樣不友善的校園環境,導致沒有同志學生願意在學校內公開出櫃。看不見,並不表示不存在。

媒體與大眾仍然採用雙重標準看待同性戀。讀到父親性侵女兒、火車性愛趴、男友公開女友裸照、家庭暴力等新聞,社會大眾大抵會同聲譴責,區分你我,不會使用全稱給予異性戀污名。然而只要讀到同志的情殺、轟趴等新聞,卻馬上將同性戀標示出來,認為同性戀整體社群是有問題的。沒有親身接觸認識同性戀朋友的人,就容易從媒體訊息中也吸收了對同性戀的偏見。

同志婚姻合法,並不會帶來國破家亡。聯合國公布的《二○一三世界快樂報告》顯示,參加評比的一五六個國家中,台灣排名四十二。而前五名的國家中,有四個國家已通過同志婚姻合法。除了因為有種族問題(南非)以及貧窮問題(葡萄牙)的國家之外,其他十幾個通過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都比台灣快樂。

同志婚姻平權,並沒有要求額外的特權,只是要回本來就應該擁有的基本權利,如是而已。

(作者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