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16:57:26→☆ 魅格格 ★←

同志家庭傷害誰?(王晴怡)/2013.11.26

近日多元成家法案(同志婚姻、伴侶、多人家屬)僅有同志婚姻部分進入立法程序,但社會多憂慮若允許同志結婚收養小孩,恐怕會讓小孩承受歧視壓力,不利於小孩的成長。

孩子被迫成為單親

事實上,國外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同志家庭小孩的身心發展與一般小孩無異,硬要說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就是同志家庭的小孩更具有同理心及理解、接納多元文化的能力。本會多年來接觸、服務台灣同志家庭,相關訪談甚至發現,同志家長因為多是計劃性利用生殖技術的懷孕、也必須預防社會對於同志家庭的污名,他們對孩子通常比一般異性戀父母付出更多、更強調給予小孩的陪伴。
許多女同志受限於國內法規,最後需至國外進行人工生殖(此種情形與異性戀夫妻計劃生育的情形雷同),由於需要耗費的金錢甚鉅,往往年輕時就開始理財、儲蓄,也同時對於生養教育子女的方式詳細規劃,試問有多少異性戀家庭能做到如此的生育教養準備?也有女同志攜子結束異性戀婚姻後,與同性伴侶重組家庭(此種情形則與異性戀繼親家庭無異),卻因台灣不承認同性婚姻,面臨兩位家長不能同時對孩子行使親權的窘境。實際上擁有雙親的孩子,竟因法律限制被迫成為單親,生母的伴侶(與孩子無血緣關係的一方),因為沒有被法律認可的身分,無法名正言順地讓孩子成為保險受益人、無法為孩子簽署手術同意書、與孩子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卻在戶籍登記為「寄居」……這些影響廣布於生活的各個層面,不勝枚舉。 

立法營造友善社會

假如孩子的生母過世,孩子還有可能被迫與這個法律上毫無身分關係、實際上卻是孩子的長期照顧者分離。更可怕的是,與孩子無血緣關係的生母伴侶,時常是支撐這個家庭的經濟支柱,若其過世或離去,生母和子女將因為沒有納入她的法律家庭關係當中,致使無法繼承遺產或請求扶養。一個家庭的經濟支持可能就此瓦解,對家庭造成重度傷害。
因此,若口口聲聲說要捍衛「家庭」價值,卻反對同性婚姻、認為由一男一女組成的「家庭」定義不容改變。我們要問:「家庭」的定義是什麼?這樣專擅獨斷地定義「家庭」內涵的行為,正是在區隔不同「家庭」樣態的高下優劣,甚至是去否定其他「家庭」的存在價值,跟自己不同的家庭樣態,就不夠格稱之為「家庭」。
我們認為,不承認同性婚姻,實際上已嚴重損及同志家庭結構和子女的最佳利益,國家應正視台灣社會中同志家庭的真實存在,積極建立法律制度、營造友善的社會。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常務監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