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 and the City:辦結婚典禮不用被罰710元。(2013.11.14)
Les and the City:辦結婚典禮不用被罰710元
- 2013-11-14 22:08 作者:本報訊
■AD. Lin
看到美國伊利諾州議會5日通過法案,本來明年會變成美國第15個批准同性婚姻的州,結果夏威夷州參議院在12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搶到第15名的消息。但更引起我注意的是,本月11日越南政府拍案底定,取消對越南同性戀婚禮處以罰金的法條,以後越南的同性伴侶舉行結婚典禮就不用再被罰新台幣710元了。
覺得很奇妙,就官方意識形態,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依然算是共產主義國家,但越南司法部部長何雄強,去年針對婚姻家庭法提出修正案。根據國外媒體的報導,何雄強認為製造不利於同性戀群體的社會偏見是不可接受的,同性伴侶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保護。國家應該要有保護居住在一起的同性戀族群合法權益的機制,像是法人資格、財產權、甚至包括擁有孩子的權利。何雄強也表示,需要建立有助於法院解決此類糾紛的法律框架。
越南這共產主義國家,同志伴侶可以公開舉行結婚典禮,然後司法部部長,會主動提出修正案,要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本來對於越南的同志族群狀況並不了解,看到這消息去查找資訊,發現越南衛生部在今年4月就開始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衛生部認為這是「人權」,且有助於防治愛滋病。在越南,雖然同性婚姻還不被法律承認,但是同性伴侶可以住在一起,共享財產,甚至於可以共同照育孩子。
而自詡為亞洲的民主標竿以及重視人權、開放進步國家的台灣總統,則是「鼓勵」來自越南、泰國、柬埔寨等東南亞新移民媽媽不要教小孩「洋涇濱英語」,因為會把英文教壞,所以教母語就好;台灣的行政院長針對同性婚姻則是說出:「以國家民俗風情來講,整個社會的接受度還不足夠。」
越南的同性伴侶舉行結婚典禮不用被罰710元,這背後象徵的意義是,越南政府允許同性伴侶們,可以公開辦婚禮,可以得到親友們公開的祝福。而在台灣並不用罰710元,因為這號稱重視人權民主國家的領導者們的思維,遠遠落後於越南這共產主義國家的當權者們,只能說,這真的很奇妙!(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