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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歧視還是尊重?(2013.11.12)

「希望法案可以通過,我可以祝福更多人。」圖為陳珊妮在伴侶盟的多元成家法案造勢活動中大力聲援。

是歧視還是尊重?

 

作者:小全(男同性戀)
 
在所謂尊重與不尊重之間的說法裡,總不難發現,語意的表達似乎是憑藉著紳士之姿;然而,殊不知在這語言的深層處,早也露出對同志的一種莫名懼怕、厭惡甚至歧視。
 
我常和許多同志朋友聊天,當同志在為自己爭取社會的平等權時,比方同志遊行,圍觀的群眾被問及對同志的認知,總是草草地說:「我尊重不同的人。」可是仔細推敲,仍可見一般人對同志的感受猶如洪水猛獸,而且深刻壓在內心底層。甚至有些人坦蕩蕩地說,我尊重同性戀者;但只要我的兒女不是就好。似乎同志這樣一個人格的狀態,是那麼樣被認定為骯髒或不正常。
 
很多人在看到同志時,最常聽見的話便是:「你看,某某人是“同性戀”。」露出的是內心充滿作噁的神情。同性戀這個詞原本為醫學上對性別傾向和異性戀所作的一種區分,如今看似中性的詞,在現今的各種場合中,成了對同志的一種刀刃。我不明白,同樣是情感上的表達與認知,為何同志如此地被邊緣化,而且被看成是一種不被允許的異形?
 
誠如一位同志友人說的:「異性戀也是會有性騷擾的人,只是當同志圈有所謂的騷擾行為時,總是被以放大鏡來檢視其行為。」甚至無端地被以偏概全,好像同志圈只要有這等人存在,而其所有全體就被認定是如此。再不然,總是把同志做一個不友善的包裝,同性戀就等於愛滋、同性戀就等於性氾濫...等等。也難怪,多數的同志總必須在邊緣角落下,掩藏著自己的真實性。
 
我一直認為Come out這件事,在異性戀主流的社會中,真的是一個巨大的課題。本來公開性傾向是很自在的,然而受著一種僵化、一元的眼界,出櫃變成社會上的奇異之事,有時還可能因此遭受旁人的歧見。為了防衛自己,同志總是要喬裝並高調地在眾人面前,利用各種行為假裝自己是異性戀的一部份。許多同志活在出櫃可能帶來的焦慮情緒裡,而不得其生活的自在和安心。
 
記得我聽過某身心靈團體的一個講座──接納:其實我是一個同性戀。在這場演講的內容中,演講者告訴在場的各位,靈性上(只非意識性),所有選擇以同志身分轉世來到人間的,都有一種天生必要存有的勇氣,因為在你轉世來到人間時,其實早已明白在這時代、在這地球上,多數的價值與信念,對同志是存在著不友善甚至敵意的。甚至我們看到許多國家,把同性戀定為一種律法上的罪,只要被發現其性傾向,有些國家都處以死刑。幸然的是,台灣這個民主政府,能夠容許同性戀在社會上的存在。
 
在我學習這套身心團體的論點時,我認為同不同性戀,本該無關乎對錯,世間上的一切原則都是相對性的,而無所謂的絕對性,甚且同性戀的存在,乃是上帝的另一種創造,在上帝的巧手安排中,同志的本質是自然的狀態。但因為在“異性戀沙文主義”裡,同志被劃上不合理的、罪惡的存在。
 
一直有句話想為自己也為所有同志澄清。有很多人仍舊「誤認」身為同性戀是自己「選擇」的。在此,我想簡要聲明:ㄧ、成不成為同志並非選擇,而應該說我「發現」自己是同志。二、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它的發生是很自然而然的,並不能說非異性戀者就不是自然。三、雖然在醫學或科學研究中,尚無對同志作出很清楚的原因報告;但這並不能說同性戀者的存在是不合乎自然,就好比自然界早以存在的東西,可仍舊有著科學還無法定論或解釋的。所以,請別再把同志視為是非常態,更不要「認為」同志是一種「選擇」,否則會有更多人以為同志的產生是會因「學習」而成為同志,這是很荒謬的說法。
 
言歸正傳,存在這社會中10%的一份子,除了努力為自己發聲,也必須在這使人感受歧視的環境中,鼓起那份堅持自我價值的勇氣。因為,我深信來到這個世間身為同志,並沒有錯,和異性戀一樣地自然,相信你也和筆者一樣,我們必須要有勇氣活在這仍充滿歧視的空間裡,甚至有時為了捍衛自我價值,必須採取保護自己的措施。無論這社會還存在著多少不友善的眼光,我們依然得理直氣壯地走下去,而不應該被主流價值擊倒,這才是上帝創造我們的意義啊!而唯有「勇氣」能支持著自己,堅信地走人生接下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