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9 11:14:51→☆ 魅格格 ★←

♡°"每個人都有權利得到幸福"之二:論成家。(以下原稿寫于:2013.11.08)°♡

最近因為“多元成家”法案的關係,所以不管是在宗教宣導或是網路上,都掀起了一陣不算小的風浪&筆戰;尤其是某些平時不見經傳的藝人,更是利用自身是公眾人物的身分,大肆批評法案的不是,讓我不禁想問:
『你們是因為不紅已經太久了,所以想出來搏版面的嗎?還是想藉此機會出來騙騙通告費啊?』

身為公眾人物,你們的私生活等於是攤在陽光下的,時間也許可以沖淡人們對你們所做的事的印象,但維基百科上面卻是可以找出你們過去的歷史!

一個婚姻破碎的女藝人,指控同性家庭不該成立,不該有小孩,因為小孩需要的是一個爸爸一個媽媽。那請問妳:妳目前的單親家庭又算什麼鬼東西?就符合你們口中的"幸福家庭"形象嗎?

一個不紅的男藝人,以宗教之名反對多元成家,還說婚前大家年輕,所以玩玩可以,但婚後就要堅定家庭。那基督教裡面也有一條教條是“禁止婚前性行為”,那我請問你:你有確實遵行過嗎?
沒有!因為你過去可是遊戲夜店有名的爛咖。那請問你所說的“婚前玩玩就好”,也包括你以後生出來的小孩嗎?且不管被玩或玩人,對正常的父母來說,都不是件好事,是否?
當然,反對的不會只有這些藝人,還有一些號稱“關心小孩未來”的人們。

有人說,【多】元成家=多P、亂倫、淫亂…等等,我覺得會這麼想的人,如果不是A片看太多,就是本身性能力有問題。

基本上,所有的愛情,都是“自私“的;沒有人願意跟人家分享自己心愛的人,更別說是性這方面私密、親密的關係。不用說多P…異性戀自己本身結婚了又來招惹T而引發的悲劇,可是不爭的事實!
再說淫亂這個詞:如果今天單身的男女,都能自律的用自慰用品安慰自己的話,那麼我想…現在應該不會有男女娼妓、酒店等這種經濟才對,搞不好AIDS也不會出現;但,這有可能嗎?不可能嘛……
平時會搞這些有的沒的,還不就是這些無處宣洩的寂寞男女;請問這不是淫亂,那你們所指控的“淫亂“又是什麼挖戈?根本就是妖言惑眾!

我打這篇文章,並不是要挑起更多的戰火;我只是想提醒“某些”自以為是的人:不要以為自己打著合法的名義,就可以欺壓善良的老百姓!
合法,並不等於合理!

就像最近的棉籽油一樣,打著合法的GMP,卻做非法買賣的黑心人也是大有人在!
你們只是剛好因為“性別”不同,所以可以合法結婚而已,並沒有比較高尚!
如果要以生物學的角度來看,你們也只是剛好符合“交配”的條件,所以可以傳承延續而已。但如果 可以人工受孕的話,我相信同志願意生養的小孩數量並不會比你們少。
再以歷史的角度來說:像古代的皇帝也有些是同志;
如果是生在當下那個時代的你們,你們大概是連屁也不敢放一個吧!

我們以公開公平的態度來爭取保護自己的愛人&資源,
那是因為我們對於自己生命的態度夠積極優雅;
相反地,因為不了解法案背後真正的意義的你們,而露出那副本性難看的吃相,還真是只會破壞生命 共存的和諧與美感。

說真話,我們並不需要可憐兮兮的向你們低頭、拜託你們要同意(接納),因為我們每個都是思想健康而且合法生存的台灣人!我們有正當的工作、也一直努力的生活著;我們比起其他整天只想等分財產的一般子女還要來得堅強、獨立許多。我們一樣有爸爸媽媽,也一樣愛我們自己的爸爸媽媽;我們只是想要個公開、名正言順的伴侶關係而已。
因為這不只可以堵住你們這些無知的嘴,還可以讓我們的爸爸媽媽安心;讓他們不用擔心我們年老如何,更可以讓他們安心卸下兒女受人批評的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