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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盟爭取婚姻平權-多元成家攻防。(2013.11.04)

伴侶盟爭取婚姻平權-多元成家攻防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提出多元成家草案,挑動反對者敏感神經。支持與反對者各自在網路動員連署、發表文章,也找立委站台、召開記者會。雙方對婚姻和家庭的價值觀迥異,隨著草案進入立法院審議,攻防愈來愈激烈。

伴侶盟主張應將民法第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成「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等於讓同性婚姻合法。過去1年多來的倡議,爭取到12萬人連署支持。

另一方面,反對同性婚姻的聲浪近期開始集中,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連署反對修法,短短40幾天,網站上已有33萬人連署。

護家盟呼籲各界「維護家庭價值」,堅守婚姻是「一男一女成年人自願的結合」,具「自然生育」的本質和「教養子女」的功能,使社會代代延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最符合台灣全體國民的整體利益,包括保障下一代有來自不同性別父母的教養。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抨擊,僅容一夫一妻才能結婚成家的觀點,無視台灣多元家庭的既存現況,「單親、隔代教養、重組家庭怎麼辦?」還有同志互相生活扶持長達已10幾年,「這不是家庭,什麼是家庭?」

伴侶盟爭取「婚姻平權」,護家盟有不同意見。護家盟代表受訪時指出,婚姻制度是國家為了社會最大利益,賦予符合一定條件者的公民權利,進一步取得報稅、育兒等相關福利。若誰都可以擁有相關權利義務,國家為何還要規定結婚年齡?

「這是兩碼子事」,簡至潔直指,結婚有法定年齡限制,是防止女童被買賣及中斷教育。伴侶盟認為每個人無論其性別或性傾向,都有結婚成家的權利。

護家盟主張,台灣已是對同性戀者極友善的自由社會,若還不足,可以在現有制度強化同性伴侶或同居者的權益,不必更動婚姻制度。但伴侶盟認為,單點修法難以面面俱到,必須從根本確立同性婚姻或伴侶制度的法定身分。

簡至潔舉例,同志伴侶一方過世後,剩下的一方,可能與伴侶親屬面臨財產分配的糾紛,類似案例層出不窮;又或是醫療手術同意書就算允許同志伴侶以「關係人」身分簽署,實務上醫療單位仍多傾向由直系血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