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與多個團體推動三套民法修正案,除了婚姻平權外,還有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婚姻平權」是為了讓人民不分性傾向、性別皆能平等享有結婚資格;「伴侶制度」為一項比婚姻制度更有彈性的形式,不以性取向為主體,即使只是同居,只要兩人願互相照顧,即可結伴成家。「家屬制度」則擴大現行民法對家的定義,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的團體(例如病友團體、靈修團體),讓非親屬可共同成家的概念更明確,且增加登記制度,明確化家屬關係。這些法案研議三年,獲得11萬民眾、130個團體與眾多名人、藝人支持。
在台北同志大遊行結束後,東福盟在台東舉行反多元成家遊行。他們認為,這項法案將造成現有家庭價值觀崩壞。這項法案造成兒童價值觀混亂,一出生就沒有祖父母,甚至連父親/母親都沒有;家庭成員想來就來,想走就走,對於孩子沒有保障。伴侶盟對此回應,同時伴侶盟對於這些指控一一回應:這些規範是在新增規範,讓在現行法律下無法成家,或不想成家者能夠有所依托,老有所終。婚姻平權法案結婚的兩人,是不得單方面解除婚約的,雖然在伴侶制度下,有單方面解消的義務,但法案中針對兒童照護問題仍有配套;至於小三就地合法部分,伴侶制度中結合的兩人,可協議是否需要性忠貞,如有即可用通姦罪指控不忠的人。
有一篇社論以法國總統歐蘭德與第一女友崔威勒為例,指出兩人並未結婚,但在法國人眼中,崔威勒仍是第一夫人,他們現在屬於伴侶(partner)關係。在許久之前即正視此問題的西方國家,對同性婚姻等事早感到稀鬆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