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入法,泰國漸露曙光。(2013.08.26)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8月26日 上午12:19
【記者/李威撰/整理報導】
曼谷一個悶熱的週六夜晚,在吸引觀光人潮的帕蓬區(Patpong),一間霓虹燈閃爍的酒吧擠滿了人潮,轟隆的舞曲聲不斷從裡面傳出。酒吧人群中,哈珊(Aashif Hassan)與交往已久的伴侶,都是來自馬來西亞的觀光客。
據《路透》報導,在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下,自詡為同志觀光勝地的泰國,如果能成為亞洲第一個開放同志婚姻的國家,可望進一步替同志觀光市場敞開大門,帶來更多商機。
哈珊說:「今晚我們在慶祝,在我們家鄉,同志還是非法的,在這裡我們有解放的感覺。」在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及汶萊等東南亞國家,同性性行為仍屬非法,所以對同志族群來說,泰國就像是天堂。
泰國正在努力推動修改民事伴侶法的規定,希望賦予同志、雙性戀及跨性別者(LGBT)跟異性戀同等的婚姻權。泰國法律目前不承認同性之間的結合,婚姻被視為男女之事,也因為如此,同志伴侶無法向銀行申請聯合貸款或醫療保險。
看待同志 泰國仍保守
幾名國會議員與LGBT的行動者在2012年組成委員會,草擬承認同志婚姻的法案。然而法案的批評者指出,這項法案有差別待遇,異性戀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7歲,但草案將同性戀的法定結婚年齡從17歲提高到20歲。
法案的另一項爭議也引起倡議者的擔憂。根據這項法案,跨性別者必須在結婚證書登記自己的出生性別。依泰國現行規定,民眾不能更改身分證件的性別。
除了法律問題,有些人認為泰國在許多方面仍十分守舊,懷疑是否真的已經準備好要做出變革。儘管泰國1956年將雞姦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被視為當時在同性戀議題上最進步的亞洲國家;但在2002年以前,同性戀卻一直被當成是精神疾病。甚至許多佛教徒相信,就是因為上輩子做了壞事,所以這輩子才會被懲罰成為同性戀。
泰國2011年發生一起惡名昭彰的案件,24歲的努里斯坦(Nurisan Chedurame)頭部遭人重擊,陳屍於村中的垃圾堆裡。當地媒體引述警方的發言,指出該女子因為跟其他女子交往,所以才遭人殺害。同樣在2011年,有2名被懷疑發生性行為的女子,在曼谷郊區的稻田裡遭人開槍射死。
反同暴力引發擔憂,「國際同志人權組織」(International Gay and Lesb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在2012年寫信給泰國政府,要求警方勿再將性別暴力視為情緒一時失控才導致的暴力行為。
跨性別者處境不佳
雖然泰國不乏同志身分的電影與電視明星,但跨性別組織運動者、同時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項目官員的普蘭普里達(Prempreeda Pramoj Na Ayutthaya)卻表示,泰國社會對同志的接納僅止於表面。
「娛樂產業敞雙手接納我們,是因為我們自娛娛人、帶給人歡笑。但如果我們想要在醫療領域獲得同等的善待,情況可就不同了。」她表示,她的跨性別好友們,正猶豫是否要支持草案,因為他們不希望結婚證書認定的性別是出生性別。
泰國1972年開放變性手術,估計目前有18萬名泰國人自認是跨性別者。東部城市芭達雅(Pattaya)每年為跨性別者舉辦的蒂芬妮環球小姐(Miss Tiffany's Universe)選拔,則獲得不少鎂光燈的注意。
但由於無法變更證件性別,跨性別者找工作常遇到困難,即使有大學學歷也不易找工作,許多人轉而從事娛樂或性產業。另外,在邊境地區的檢查哨,跨性別者遭性騷的事件時有耳聞。
法律改革 有助掃除障礙
推動民事結合法案的在野黨議員維拉塔納(Wiratana Kalayasiri)表示,要將法案排上議程確實有困難,因為大多數國會議員在這個議題上仍抱持著保守態度。「一開始他們唱衰我,而且想知道我是不是會因為支持法案而踢到鐵板。」
但維拉塔納指出,法案已舉辦多次的公聽會,根據他們所做的民調,發現78%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反對者僅10.3%。令他特別驚訝的是,在宋卡市舉辦公聽會時,現場87%的穆斯林表示支持同性婚姻。不過,根據行政部門所做的調查,泰國有將近6成民眾不支持同性婚姻。
維拉塔納表示,現在有愈來愈多議員開始吸引LGBT選民的支持,所以他預測,「1年之內」法案就會通過。推動同志平權的「安加爾組織」(Anjaree Group)的共同創辦人安加納(Anjana Suvarnanda)則表示,同性婚姻不宜再拖,同志亟需法律保障,她相信先有法律改革,其餘障礙會慢慢跟著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