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毓嘉:拿開同志婚姻的絆腳石。(2013.07.06)
今年六月26日台灣時間晚上十點,臉書塗鴉牆上激起一陣騷動。有人引用BBC新聞,有的引述了CNN,連財經媒體彭博社(Bloomberg)亦開闢專屬頁面,講起同一件事情:美國聯邦法院以5比4票數,宣告美國於1996年起實施的「捍衛婚姻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 DOMA)違憲。
朋友傳來訊息,說禮拜三晚上酒吧會有人嗎?去喝一杯慶祝慶祝吧。
我笑笑,回傳了,說慶祝甚麼?都還沒能聽說這局台灣是跟,還是不跟呢。
眾所週知,因美國各州不同的法律規定,部分州的同志公民可締結婚姻,部分則否。然而在此之前,即使是結成婚姻關係的同志公民,仍因DOMA所立下的壁壘而在包括稅務、居留權等由聯邦政府提供的法律保障,無法及於同志伴侶。宣告DOMA違憲,就法律意義而言,不僅確立了少部分同志公民的憲法權利不再遭到剝奪,更意味著同性婚姻的合憲性已獲得美國聯邦政府承認。
儘管DOMA違憲案並非等同於「美國通過同性婚姻」,然就法律意義而言,在容許同性伴侶締結婚姻關係的州,那些已註冊同志伴侶的法律地位與權益,已和異性婚姻的伴侶完全相同。
換句話說,聯邦政府業已拿開了阻擋於同性婚姻立法之前,最後、且最大的一塊絆腳石。
那麼,在許多事務皆仰鼻息於美國的台灣,同志婚姻最大的絆腳石又是甚麼呢?
同志伴侶陳敬學、高治瑋於2006年即已舉辦公開儀式締結婚約,然在2012年至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時遭到拒絕,對此提起行政訴訟。當時,合議庭並未直接裁決同性婚姻合法與否,卻擬提請聲請釋憲,將責任丟給大法官,已讓人見到台灣法院無力承擔進步思維的顢頇,而在人權團體之間引起一片譁然。法律,法院,與法官,是台灣同志婚姻合法的絆腳石。
打了一年多的訴願官司,陳敬學與高治瑋的婚姻釋憲案都還未成案,竟在2013年一月選擇撤案。
其間原因,陳敬學、高治瑋並未進一步說明,不過私底下人際網絡流傳的,無非是兩人遭到黑函攻擊,卑鄙而刺耳的詆毀,乃至對雙方家人人身安全的威脅從無止境,讓恨,成為了島國同胞給予一對相愛之人最響亮的回答。人民,同胞,也是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化的絆腳石。
2013年三月,同志運動者祁家威,則以內政部戶役政系統不接受男性申請者的配偶欄填入男性的「不受理處分」為由,接力提出訴願,展開下一個階段的抗戰。據悉,若男性在配偶欄位身分證字號第一個數字打入代表男性的「1」,就會顯示「妻需為女性」,其他格子都無法輸入。雖只是一個數字而已,卻設定得那樣生冷,堅定,成為一道牆,阻隔兩個人在對方的身分證背面填上彼此的名字。
只是男與女的分別而已。身分證號1與2的分別。
只是兩個人想要組成一個被國家,被法律所承認的家庭,那樣而已。
只是那樣而已啊,卻怎有那麼多的巨石等著我們搬開?而祁家威,1986年就前赴立院陳情爭取同志婚姻權,1992年赴行政院、1998年試圖於臺北地方法院公證,超過25年的時間,祁家威就像同志運動的薛西佛斯,幫著我們把巨石推上山,滾下來,推上山,滾下來……時間過去,祁家威說,他55歲了。整個台灣社會,或說台灣同志社群,這樣看著他或甚至背對他,讓他和其他極少數極少數的人啊,把巨石推上山,滾下來,推上山,滾下來……
我們究竟能多冷漠?曾有個晚上,我和朋友在酒吧,一個身形厚壯的青年拿著一塊紙板,說可以耽誤你們一些時間嗎?我們說,當然。他說,這是「多元成家我支持,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連署活動……」我們說,哈,當時發起不久便早已經簽署過。又好奇問他,現在已經有多少份連署了?
他搔搔頭說,經過這幾個月的努力,我們有3萬多份了……
我們能多冷漠又真有多冷漠?即便換條路走,酒吧裡,那些歡聲飲宴的其他桌,沒幾個人伸出手來簽署那尚有太多空格需待填滿的連署書。
有的時候,我們,是的我們,甚至就是自己的絆腳石。
於是當美國宣告DOMA違憲了,香港網站上一篇評論寫著,「台灣很多事情都依傍美國,加上同志活動近年搞得有聲有色,情況好像很樂觀……」然而事實是否當真如此?我並不確定。DOMA因違憲而立即失效那天晚上,朋友問,要不要出門慶祝,我確實便回了那句話,慶祝甚麼?
事實是,台灣已錯失了太多榮耀的可能。我們不再有亮眼的經濟動能,失去了當亞洲營運中心的籌碼,電子業面臨中韓對手的強勁競爭,基礎製造業地基鬆動。當我們宣稱自己是人權與民主立國,卻還是拿仇恨與歧視對待少部分的國民,另一廂,仍然奉行共產主義、一黨專政的越南,已在今年4月中由衛生部啟動了同性婚姻的立法建議,並就國家婚姻法的修訂,進行線上諮詢與公聽。
我只是擔憂,那夜,在台灣朋友們的臉書上,那快速被瘋傳被轉錄被散佈被張貼的新聞,會否又只是為人慶祝的一夜激情與騷動,象徵大於實質意義?
我但願不。
讓我們拿開每一塊阻擋於婚姻平權之前的絆腳石。讓我們不要在5年、10年後遺憾地說,同志婚姻這事啊,「我們曾有機會成為亞洲第一。」
~~~(版主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