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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女與男友結婚審判,港府律師極力反對。(2013.04.16)

變性女與男友結婚審判 港府律師極力反對

香港終審法院正在審理由男變女的變性人W,要求與男友結婚被拒的案件。代表政府的御用大律師指出,法例下的婚姻是男女雙方能夠傳宗接代,假如容許W以女性身份與男友結婚,不但動搖婚姻根本概念,更會對其他法律範疇造成衝擊。

至於不容許W結婚,有否違憲,代表政府的律師說,香港社會及文化對婚姻的主流看法,是天生男性與女性的結合,這個觀念根深蒂固,所以對憲法中婚姻的解讀,不應延伸到這個觀念以外的其他婚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