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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買加】將立法禁止歧視同性戀者(圖)。(2013/01/08)

資料圖:牙買加司法部長馬克·戈丁

  淡藍網1月8日訊:牙買加司法部長近日在回應人權機構的譴責時暗示,該國可能會立法禁止針對同性戀者的歧視行為。

  美國同志媒體Queerty報道,美洲人權委員會1月3日發佈的最新報告顯示,牙買加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公民的人權遭侵犯的問題依然嚴重,「治療性傾向」等歧視行為在國營或非國有部門中氾濫成災。

  美洲人權委員會指出,牙買加是自願簽署「美洲人權公約」的國家之一,應當履行其義務,廢除將同性戀視為刑事犯罪的法律,並立法打擊恐同仇恨,保障同性戀公民的人權。

  對於美洲人權委員會的譴責,牙買加當局最初聲稱該國沒有歧視同性戀者的問題,但司法部長馬克·戈丁(Mark Golding)本月5日接受電台採訪時承認立法反歧視是很有必要的措施,否則難以解決「某些群體」遭侵犯的社會問題。他說,國會議員應該「勇敢地」通過相關法案。

  戈丁在受訪過程中沒有具體提及「同性戀者」這個名詞,僅以「某些群體」來稱呼。

  支持平等人權的牙買加法律界人士認為,戈丁的講話暗示了這個在同性戀人權方面有過很多不良記錄的國家將立法改善恐同問題,但相關議題肯定會遭到宗教原教旨主義勢力的強烈反對。

  戈丁曾於上個月表示,牙買加可能將「被迫適應西方人權概念」,包括性傾向方面的議題,否則一些國家會削減或終止對牙買加的財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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