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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中,法國的巴黎、馬賽跟里昂等城市發起了示威活動,主要是針對法國內閣7月時批准同志婚姻合法化以及同志家庭領養孩童的法案,會在明年1月開始提交議會審議相關法案。右翼黨派人士、天主教徒及宗教領袖強烈反對。以「所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生的人」的名義抗議,認為同性婚姻是錯的,更不應取消「父親」和「母親」字詞且改用「家長」統稱,因為這扭曲了傳統男女婚姻。但事實上超過半數的法國人支持同性戀者結婚並且領養子女。
法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及同志家庭領養孩童法案的同志族群和異性戀們,將會在12月16日發起遊行。朋友安琪是留法碩士,特地翻譯了當地同志在臉書的發文,讓我寫這篇文章用。
「Alana有兩個媽媽。看看她的樣子就知道,她是在愛中長大的孩子。每次有人用『我反對(同性伴侶)領養孩子,是為了孩子好!』這個論調,就彷彿在法國那40萬個被同志家庭領養的孩子不存在一般。同志家庭中的孩子們擁有的權利比其他孩子少,因為他們的家庭不被承認。這些孩子在過去這幾週以來不斷承受那些對他們與他們的爸媽尖刻恐怖的批評,這幾天甚至出現了『同志的孩子如同恐怖份子』這種言論!孩子們都有張面孔,Alana就是其中一個。如果你希望這個訊息被傳播出去,請按讚,請分享,請Tag你的朋友還有你自己。很傻!但是這樣會讓事情出現轉機。」
憑什麼同志家庭不能領養孩童?反對者會說,同性戀養出來的孩子會有問題。但講狠一點,看看每天的社會新聞,是異性戀罪犯多還是同性戀罪犯多?再以「男人和女人」這論點,去年天下雜誌有篇講法國如何提高生育率的報導,指出法國這波嬰兒潮中,有超過一半是單親媽媽所生,難道那些單親媽媽養育孩子都會有問題嗎?基本上這種「一男一女才有資格養育孩子」的邏輯根本就是錯的!
去年有個調查,台灣認為不好的婚姻比沒結婚好的人,比例全球最高。然後是棄兒問題,近5年來台灣平均每天有1.1個孩子被遺棄。依照內政部定義「棄嬰或無依兒童」是指胎兒出生後就被生父母遺棄後,被發現並經撫養人或兒福機構申辦出生登記者。所以這每天有1.1名孩子被丟掉的數據,還不包括被發現前就死亡的嬰幼兒,還有被寄放在別處、沒被政府相關機構發現的可憐孩子。
大家會說「養育之恩大於血緣之情」,就是有太多不負責任的異性戀,生下孩子後狠心拋棄,加上許多虐待甚至性侵親生子女的社會案件,誰敢說異性戀絕對是比同性戀更好的家長?老實說,生而不養才是犯罪!
許多異性戀討厭同性戀的原因之一,是同性戀不用照顧孩子,錢都花在自己身上,不盡「社會義務」。讓有錢的同性戀去收養那些被丟棄的可憐孩子,為社會出錢出力出愛心,解決不負責任的異性戀造成的社會問題,這是好事不是嗎?
(作家、女同志網路廣播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