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4 17:14:42→☆ 魅格格 ★←

【大陸作家】阿強:同性婚姻,爭一個想用時可用的權利(圖)。(2012/11/22)

資料圖:福建寧德男同性戀結婚現場

  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同性戀伴侶一起同居置業,因婚姻延伸而來的法律保障是實實在在的需求。你可以有那個權利不用,但當你想要用時,權利必須在那裡。

  十月初,福建寧德一對男同性戀者高調結婚,在街頭拍婚紗照時引發數百名當地群眾圍觀,致使這個往日寧靜的小縣城,交通一度堵塞。多家媒體派出記者全程跟蹤報道婚禮,一時間,同性戀議題罕有地佔據了各大媒體和門戶網站的重要位置。

  到了十月底,安徽蕪湖一對女同性戀者公開結婚,製作精美的婚紗照在社交媒體上大範圍傳播,使更多讀者意識到同性戀就在身邊,他們也有公開結婚的訴求。

  按照中國現行的《婚姻法》,婚姻只能是兩個成年男女之間的自願結合,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都不被法律接受,這被很多同性戀者認為是明顯的歧視。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一直是同性戀社群最關注的議題,但該議題即便是在同性戀社群內部同樣存在爭議。

  一種觀點認為,現在異性戀的婚姻已經糟糕透了,不再神聖,很多婚姻充滿爾虞我詐, 「同性戀何必去淌這個渾水」。再說婚姻是權利也是束縛,當下,婚姻制度本身就是對不想結婚者的壓迫,一些同性戀者遇到的最大壓力就是,年齡大了,沒結婚成為關注焦點,煩惱頗多。同性戀自由自在的生活著,何必要把自己束縛起來呢?同性婚姻是在謀求從被壓迫者變成壓迫者。比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更重要的是推動反歧視,否則,同性婚姻合法化了,你敢去結婚嗎?

  另一種觀點認為,婚姻是一種承諾,公開的婚禮是一種宣誓和社會認可,爭取同性婚姻本身就是在反歧視。現代婚姻被綁縛了一系列的權利在上面,同性戀者爭取的不僅是「婚姻」本身,更是權利和權力。最讓很多同性戀者心結難平的是,為什麼異性戀伴侶可以結婚,而相愛的同性卻不能?爭取同性婚姻,被一些同性戀活動家看成同志平權的標誌。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同性戀伴侶一起同居,共同置業,因婚姻延伸而來的法律保障是實實在在的需求,像柴米油鹽一樣觸手可及。

  筆者參加過幾場同性婚禮,這些婚禮都有一個共同點,出席者多是同性戀社群人士,雙方「新人」的家人大多缺席婚禮,有些家人知道後,甚至要斷絕關係。當前,仍有很多家長把子女是同性戀看成不正常,是丟面子的事,這顯示反歧視和公眾教育迫切需要推動。但我並不認為反歧視和爭取同性婚姻一定要排出一個先後順序。事實上,爭取同性婚姻的過程,就是對公眾很好的反歧視教育,推動反歧視工作,讓更多人理解和接納同性戀者,又有助於同性婚姻的爭取,兩者相互作用。

  但同志社群中有一種聲音值得警惕,那就是自己不打算結婚,因此就認為爭取同性婚姻是毫無意義的。你可以有那個權利不用,但當你想要用時,權利必須在那裡。而現在,很多想要結婚的同性戀伴侶,就是沒有那個「可用的」權利。

阿强:同性婚姻,争一个想用时可用的权利(图)

作家簡介

  阿強,同性戀親友會執行主任。同性戀親友會成立於2008年,英文簡稱PFLAG China,  系中國男女同性戀者的父母、家人和朋友組成的民間草根組織。

  (本文由淡藍網合作博客「談性說愛」授權發佈,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