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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世代最後的重大歧視。(2012/11/19)

我們這世代最後的重大歧視

撰文者:Joey Chung (鍾子偉)

我想著要怎麼寫這篇文章想了好幾天,擔心是否會太有爭議性,找來太多麻煩。想著怎樣建構我的論點最好,以及這篇特殊文章的架構。

畢竟,這次不是一篇單純分享我在香港的另一段對話,或是在上海考慮的商業議題,或是對於台灣或是亞洲讀者的意義。

兩週前,我和一位同性戀朋友吃晚餐。他通常非常樂觀,充滿能量和熱情,是那種在一天漫長工作之後你會很期待跟他吃晚餐的朋友,你知道他會很興奮跟你說笑話試著讓你振作點。

但他那天特別安靜且心情不好,我問他發生什麼事了。

他沒有說太多細節,但是重點是他開始感覺到來自他父母的巨大壓力,特別是他不知道自己兒子是gay的媽媽,一直要他趕快帶個女朋友回家,而最近他對於社會、家庭以及職場上對於gay的普遍的偏見和不公平歧視感覺很挫折。

「你可以為我寫篇專欄文章嗎?然後幫我們對社會解釋我們都是人,我們人生中想要的全都一樣,只是想被接納。」

我思索著怎樣寫這篇文章才是最好的方式,坐在我電腦前,開工、停止,然後又持續重寫。

我必須老實講,直到最近幾年,我並沒有花太多注意力在同性戀權益議題上。我並沒有反對,但是在那個時候,就我所知我沒有任何親近的朋友是gay,這個議題並沒有在生活中被討論那麼多,我也沒有主動去關注。

時間回到2008年,美國上次大選,哈佛的校園中。

在一個多半是民主黨傾向的校園慶祝歐巴馬當選總統後,我走回宿舍。我回到房間打開Facebook,那天晚上另外一個頭條新聞是加州8號提案通過,出乎許多人預料之外。8號提案是一個州憲法修正投票提案,要求禁止非異性戀情侶結婚,後來加州有52%投票者同意通過。

這很令人訝異的原因是,加州是一個出了名的、較為開放的州,如果一個比較開放的州都否決了,那這平等權利運動還有什麼機會呢?

我很驚訝,但沒有在這上面停留太久時間。幾秒鐘後,我看到我自己在商學院讀書會的一個同學(他是公開的gay)的牆上寫著:

「我不敢相信這發生在加州,我現在覺得是次等公民了。」

底下有一個回應,來自他在當兵的一位gay朋友說:

「我也是,我的國家基本上是在告訴我說我可以為捍衛自由和人權為我的國家死去,但我不夠好到享有同樣的自由和權利。」

在下面,另外我認識的另外一個同學寫到:

「我對這種開倒車的行為替你們兩為感到遺憾。我只能想像你們感受到的挫折和受傷,但這需要花上時間人們才會慢慢改變。這是我們在現代社會中剩下的最後重大社會不平等抗爭,而在我們生命最後,下個世代有天會覺得很疑惑,就像我們這代現在很疑惑給黑人同樣公民權利,這有什麼大不了的?這不是很容易就能想像並且解決的嗎?」

我在這停了下來,想著那些句子代表什麼意思。突然間,只是被動的觀察顯得不是那麼正確了。這些是我的朋友,我的同學和我同情他們的處境,突然間,這整個運動和他們的臉、他們的情緒永遠的停駐在我的腦海裡。

邏輯上來說,這沒什麼好辯解的,這就是歧視。

你要怎樣為歧視辯解?我們在現代社會從小是怎樣被教導去評論一個人的?我們不應該用與生俱來的屬性來評斷一個人,而是由他選擇表現出來的個人特質來評論。幾乎所有現代社會輿論以及對於種族歧視和性別歧視的定義都是來自這種想法,我們不應該由國家、性別、皮膚的顏色、外觀或任何不是他們選擇的特徵來評斷一個人。

生物上來說,已經證明了很多次,許多其他野生的哺乳類動物也都有同性戀的行為,所以這在自然界中絕對不是異常的行為。就像一個小孩出來是男或是女一樣,有些比例的人會是男同志、女同志或是其他。

而如果我們接受這個解釋,那我們藉著剝奪我們賦予其他公民的權利來評斷他們,就是歧視,跟歧視來自比較窮困國家或是皮膚比較深的種族歧視者一樣。

我們很迂迴地的說:你們沒有被百分百完全接受,你在我們國家和社會中是次等人。

但是,把這個討論想的更深一點,即便許多選擇愛上同性情人的人被非出生如此,但只要雙方都是出於自願且沒傷害到任何人,那又關別人什麼事?

他們的選擇、他們的人生、他們的自由、他們的事。

我們憑什麼去評斷別人的私事?而如果我們透過宗教的角度去攻擊他們,比如說在某些宗教基礎教義中,同性戀是不能被容忍的,但如果他們並沒有信仰你的宗教的話,這依然不關你的事。

不是每個人都有同樣的信仰,所以,我們是誰?有什麼資格用基於我們自己的信仰的行為去強迫套在別人身上?我們沒有權力去評論、排斥或是攻擊某人,只因為他們個人人生的選擇。從這個觀點,這也同樣是歧視。

如果你認為自己是gay,那就是你是gay。不管你是出生如此或是選擇要喜歡同性,我幹嘛要在意?我只在意你是不是個好人而已。

在8號提案要交付投票的時候,在美國深夜談話節目有個很有名的笑話:

「為什麼我們要阻擋gay結婚的權利?他們應該要跟異性戀情侶一樣,有同樣的權利享受婚後悲慘或是想自殺的生活才對!」

什麼是最常聽到反對同性戀婚禮的論點?

允許同性婚姻會摧毀婚姻的定義和各地的家庭。

真的?如何辦到?

邏輯上來說,這怎麼可能會發生?

同性情侶真的會闖入你家然後實際拆毀你的家庭?此外,如果你相信同性戀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的話,那為什麼你要擔心你家裡的任何人會被威脅?

有件事情我們必要承認,相較於在歐美已經進行好幾十年的平權運動,這類議題在亞洲和台灣很少被討論,整體來說對這類不公平議題在心態和接受度上,我們的社會依然相對落後。而做為心態應該要比較開放的年輕時代,真的是看我們要不要教導我們周圍的人,特別是那些較年長的一輩,來創造一個更公平,更開放的世界,只有如此,我們才會在國家和社會的層面上往前進步。

即便是從商業的角度,我們也要去適應。50年前,在辦公室中,或許每個人台灣人只見過台灣同事。20年前,偶而看到亞洲其他地方的同事大概也不會很訝異。10年前,我們在公司如果看到美國人或歐洲人以及其他亞洲人應該也不會想太多。而如果是以性別導向來說,同樣的趨勢也會發生,有天我們會不再畏縮或是在意是否一個同事或員工是gay,唯一重要的是他的人品好壞,以及他工作上的價值。如果你日後想當經理人,這是你應該要記住的事實。

我很確定因為文化、家庭教育、宗教或是其他理由,許多人可能無法同意我目前為止所說的論點。

那沒問題,因為這就是活在現代開放民主社會的美妙之處。你有你的意見和看法,而其他人也有他們的想法。不是每個人都會同意其他人,但當我們在討論或是解釋我們的觀點時,我們並沒有用法律或是審判把我們的觀點或是行為強迫套在其他人上,強迫他們過我們想要他們過的生活。

活在開放民主社會最棒的事情是少數不需要去畏懼多數,對吧?

給我那天晚上的朋友,以及我們所有男同志、女同志、雙性、變性,以及隨便你想要怎樣的朋友。

你不是一個人,你並不孤單。

如同我朋友那天所說的:

這是現代最後一個重大不平等抗爭。

就像世界其他地方一樣,讓我們希望這場對抗歧視的最後抗爭在台灣能夠成功的在我們這代結束。

(編者注:美國聯邦法院在2012年2月初宣布加州8號提案違憲

作者簡介_Joey [ 隱藏 ]

出生於台灣,在美國長大。12歲回到台灣,20歲出版第一本書,23歲於瑞士銀行證券研究部門工作,24歲進入哈佛商學院,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台灣人。25歲在紐約Ralph Lauren實習,26歲畢業。現年28歲,是中國三麗鷗總經理和台灣模擬聯合國推展協會創會理事長,時常旅行於香港、台北、東京和美國之間,閒暇時刻喜歡寫作、運動和玩帆船。最新著作《記得你22歲的眼神》專欄輯已在八月三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