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talk〉新舊女友差別待遇,追問答案自討沒趣。(2012/09/19)
文/KD
Q:
我前女友跟我在一起3、4年,即使她很早就跟家裡出櫃,卻從沒帶我回去見她家人,也沒跟 我解釋為什麼,所以我心中感覺不被認同,為此吵過很多次,即使分手還是耿耿於懷。
她交新女友後,由朋友那邊聽到她很快就把女友帶回家,且跟她家人相處融洽的事情,雖然 我們的感情已經是過去式了,但我還是氣到發抖,很想知道為什麼對我有差別待遇?但分手後我們已經交惡不聯絡,想知道也無從知道,但我還是好想知道是為什麼?(立心)
A:
這種就算知道了也無濟於事的答案,妳還是就這麼放它去吧!因為知道真相也改變不了已經 分手的現實,就算不知道,妳也還是得面對明天新的每一天。更何況,無論她「不肯把妳介紹給家人」的理由是什麼,想也知道一定不會是令人開心的答案。妳已經夠痛苦了,怎麼還那麼愛沒事找事再多砍自己一刀啊?妳想知道答案,也要人家願意回答,如果她鐵了心讓妳碰釘子或是不理不睬,妳除了自討沒趣,更對不起自己僅存的自尊。
分手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誰沒經歷過分手?),難得的是分手的智慧。
兩個人已經緣盡情滅,就要抬頭挺胸的大步離開,不管是為了面子還是裡子,千萬不要把自己設定成總有一天會等到破鏡重圓、苦守寒窯的悲劇女主角,讓別人認為妳還一個人在過去的 感情中陰魂不散裝可憐受委屈。那也許可以替妳換得暫時的同情,但對妳自己或是接下來的新戀情反而有害無益。反過來想,就算她有把妳介紹給家人認識又如何?那並不能挽回妳們分手的事實,如果還多了對方家人這一層關係,現在也只是徒增尷尬罷了。
分手就是分手,請不要找理由增加自己的痛苦指數!況且,在對方已經有新歡的狀況下,舊人苟延殘喘呼喊的聲音份量能有多重,已經昭然若揭。
裝聾做啞並不只是放過別人,也是放過自己,什麼事都知道並不算幸福的事,妳該做的是積極作為,趕快找到下一段豐富開心的戀情,才是真正解開這個笨蛋問題的答案。
(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版主ㄉ話》
個人覺得,像這種明知就算知道了也無濟於事或是自取其辱的答案,還是不要知道的好。
既然當事者都說"分手後我們已經交惡不聯絡",那可見交往時的感情是如此這般的差,
追究這種答案,只會讓人更覺得心生厭煩惱怒而已。
建議:還是多多改變自己不為人喜歡的缺點,下一次戀愛,也才會更加順利啊!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