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14:27:00→☆ 魅格格 ★←

同志登記婚被拒,告戶政所(2012/03/27)


【蘋果日報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

男子陳敬學與高治瑋是同志伴侶,五年前公開宴客結婚,但他們去戶政事務所要登記結婚卻  遭拒,理由是《民法》規定男與女才能結婚。陳、高認為同志伴侶也應享有婚姻權,特別向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同志伴侶可登記結婚,今天下午全案將首度開庭。

今開庭盼「正名」


陳敬學與高治瑋是全台第二對公開結婚的男同志伴侶,第一對是男子許佑生與葛瑞於一九九六年公開結婚。陳、高目前在日本旅行,今天將由義務律師黃國城代表出庭。陳敬學昨透過電話告訴《蘋果》,「希望這件訴訟能協助更多同志朋友。」

律師黃國城則說:「同志結婚就像違章建築,裡面有水有電有住人,是存在的事實,缺的只是 合法門牌。」黃表示,陳、高為了「正名」及享有收養子女等法律權利及資格,二○○○年去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卻被以《民法》規定男與女才能結婚為由拒絕。 


《版主ㄉ話》

真心、衷心的希望這場官司能打贏,為同志們在生活上的不便,

可以更多添一番激勵,多一份喜悅...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