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4 01:41:37→☆ 魅格格 ★←

同志爭婚姻權.向法院提行政訴願.(2012/03/22)


同樣是繳稅的公民,異性戀享受的權利、同志不一定有,婚姻權就是其中一項。

公開結婚長達六年多的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阿瑋夫夫,去年因為建國百年,政府特別委由各戶政 事務所為百歲人瑞製作「家譜」,陳敬學的奶奶因為102歲可以獲贈「家譜」,陳敬學為了爭取同志平權,經過溝通協調,戶政單位在取得雙方親人簽署同意書,正式將陳敬學的伴侶高治瑋 以「配偶」身分列入家譜。

■同志伴侶列入祖譜 史上第一遭

同志伴侶配偶列入家譜,是同志運動史的首次,也是華人史上首次。陳敬學再這樣鼓勵之下, 又展開爭取權益的下一步,去戶政事務所補登記,沒想到居然被駁回。

根據我國民法,過去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見證,婚姻即生效。在2007年5月23日修改  第九八二條法令,新增向戶政機關登記使有效。陳敬學結婚公開結婚是在2006年9月24日,  剛好是在舊法之前,根據法令理當有效。因此,陳敬學於去年8月18日前往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當場戶政事物所有收件。

■民法對男女定義不清 

9月22日陳敬學收到駁回公文,文中指出:『...按我國「民法」規定之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 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之結合關係,是採取規範的單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至於同性男女得否組成家庭之議題,尚在研議中。』…如對本處分(裁處)書不服,將自本件處分(裁處) 書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

陳敬學對此公文回覆表示失望,他指出:根據民法第九七二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文中的男女,並沒有說明是生理或性別男女,也沒有陳述特徵。對此,陳敬學又依法向台北市 政府訴願委員會申請訴願,結果又被駁回。

■爭同志婚姻權 絕不放棄

為了爭取自己權利,陳敬學不死心,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院提行政訴訟,日前接獲公文,將於   3月27日召準備程序庭。由於要出庭,需要有關心同志人權的律師,於是透過臉書找尋,獲得長期關心動保黃國城律師願意義物幫忙。到底陳敬學夫夫能否爭取到婚姻權,請大家多多關心,拭目以待。

 

■延伸閱讀

http://www.wretch.cc/blog/hehe77/9827323

台灣第二對公開結婚的陳敬學與高治瑋夫夫,目前生活在一起。結婚六年來,由於 相關法令不健全,至今無法享受婚姻應具有基本權利。


台灣同志人權又有小小突破,第二對公開結婚的陳敬學與高治瑋,被台北市中山區 戶政事務所列入官方所編印家譜,這除了展現官方在法之外進步性,也隱喻認同同志婚姻,這也是華人「婚姻史」上第一次。

長期參與各類社會運動,對性別議題關心不遺餘力的陳敬學,展示一大張「陳葉再妹」女士家譜,這是陳敬學的親奶奶,今年102歲。政府為了慶祝建國百年,特別  委由各戶政事務所為百歲人瑞製作「家譜」。

陳敬學為了爭取同志平權,經過溝通協調,戶政單位在取得雙方親人簽署同意書, 正式將陳敬學的伴侶高治瑋以「配偶」身分列入家譜。

陳敬學表示,台灣對同志運動與同志非常友善,在亞洲算是最進步開放,一年還能 舉辦兩次同志大遊行,人數一年也比一年多。在與同志相關娛樂、流行與休閒,商機非常龐大,讓人不可小看。而同志族群在臺灣比例也很高,對選舉選票也有一定影響力。陳敬學也呼籲,總統候選應該對同志婚姻與相關政策有具體表示,立法委員也 應該積極幫同志爭取權益,加速推動同志婚姻法、同居伴侶法等相關立法工作。

陳敬學創立的「GLCA幸福生活站」積極推動同志享有最基本人權,他認為「同居伴侶權」應有:共同購置財產、享有保險受益、簽署住院手術、年老生活看護、臨終治喪關懷等最基本保障與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