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7 06:27:56→☆ 魅格格 ★←

<Let’s talk>女友愛女不愛男,慘當幌子一場空 (2009-12-16)


文/KD

Q我今年33歲,跟女友交往了6年多,最近論及婚嫁,女友卻拒絕我,
她跟我說她一位要好的「女性密友」,其實是她的女友,
她是因為父母期待她最後走入婚姻,才跟我交往,但她發現還是無法屈就
自己的性向,也就是說,我的情敵竟然是個女生,而且我還認識!

這對我來說真的有點難以接受,我非常愛我女友,但是交往這麼久的女友
竟然一直以虛假的態度面對我,加上家中長輩跟一些好友都已經知道我
準備結婚的打算,如今卻發生這樣的事,請問我該怎麼辦?(大猛)


A:我可以瞭解這種悲憤交加、面子裡子都掛不住的心情,
人家常說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你的女友錯在忘記了「男人的青春
一樣有限」,你投入了這麼多時間,卻將化為一場空,相信你也很捨不得。

我並不是勸離不勸和,可是冷靜想一想,不管你女友交往的對象是不是女生,做為情人或妻子,這樣的女生實在要不得!

「忠實」本來就是談戀愛最重要的一件事,你女友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還把你當成「試試看」的對象(還浪費你時間試了這麼久),然後放冷箭
說她根本無法跟你結婚,不覺得她面對感情的態度很荒謬嗎?
這樣的人不值得你跟她在一起,面子事小,一輩子事大啊!

請你不要太失望,至少你不是婚後小孩都生了才發現這種後悔也來不及的事,還算是幸運的。事實擺明了她並不是你「對的人」,她想怎樣就讓她去吧!
無論她怎樣對不起你,既然她已經表達了她的意向,終歸是要能提得起也要
能放得下。結婚是一輩子的事,無須強求也勉強不來,
換做是我,絕不會希望我的小孩還得叫我情敵「乾媽」或「阿姨」!
雖然下一個對象不見得那麼快就能出現在燈火闌珊處,反正現在晚婚是趨勢,這個年齡的適婚優質女性,路上隨便抓都一把,我相信你努力去找的話,
一定會找到真正適合你的人。(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版主ㄉ嘀咕時間》
我也覺得...這樣的女生並不可取...
為了一己之私而編造這麼多的謊言,
那跟天下父母心裡的"孫曉菁"有什麼不同?
縱使情有可原,但並不值得原諒,
還是趁早結束為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