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 05:50:27→☆ 魅格格 ★←

法國法院允許同性戀伴侶領養嬰兒。(2009/11/11)


法國法院允許一對女同性戀伴侶領養嬰兒,
這是法國法院第一次允許同志伴侶領養子女,
同志團體認為這是同志運動一大勝利。

法院允許單身男女領養子女,卻不允許同性戀伴侶領養子女,引起
(歐洲人權法院)批評。四十八歲女同志(艾曼紐)可以用單身名義,
申請領養嬰兒,但她為爭一口氣,堅持以她和她同志伴侶身份,
向法院申請領養嬰兒。

這場官司打了十一年,法國地方法院曾經駁回這個案子,但昨天當地一個行政法院,推翻地方法院判決,批准艾曼紐跟她伴侶領養孩子。

《版主OS時間》
哇...這消息真的是太令人振奮說...
(努力拍手鼓勵中...@ˇ@)

說到台灣"領養"這個問題,有時我還真的想不透的說...
暴力家庭生活下的小孩那麼多,政府都不見得會一一地去救援到了,
還要一直剝奪"對小孩極為渴望"的同志們權利ˋ並施壓;
如果真有那種偏差的思想&多餘的時間,
就更應該多多派人探訪許多翹課想來的家庭,
好好的勸導他們回歸正途才是最重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