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朋友請進:《男性聯盟主張》
1. 捍衛傳統父系社會
2. 子從父姓,墮胎需經配偶同意
3. 終止女犯輕罰現象
4. 消除一切形式對男士人格尊嚴之歧視
5. 各級政府制定各項性別政策,應邀請具男權意識之人士參與
6. 男女薪資差異非但不應消弭,反應刻意保留
7. 籲請政府速速提出對策,消除男女平均壽命差距,讓男仕們能擁有相同機會體驗人生
8. 需團隊合作完成的職業,例如消防隊與軍隊,應保留給男性
9. 公私部門應立刻停止一切刻意拔擢女性之舉措,例如特地升遷女主管、特地安排女部長、以及鳳凰女創業計畫等,此乃侵害男權之舉
10. 廢止各式婦女保障名額,包括縣市議員、立委,尤其是大法官
11. 國家考試如有採用體能測驗,要嘛男女體能測驗標準一致,要嘛既然女性可以體能弱勢為由降低體能標準,那麼男性筆試弱勢,筆試標準就應降低
12. 鑒於兩性平等教育流於婦權宰制,請教育部立刻停止實施
13. 鑒於婦女權益促進會流於婦權宰制,請行政院立刻裁撤
14. 注重身體隱私,不是女性專利
15. 鑒於男士為消費弱勢,籲請制定『男女消費平等法』
16. 廢止強制性交罪,回歸強制罪與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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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說的以男權觀點出發討論男性被性騷擾,是怎樣的情形?順便補充一點,以現今社會氛圍來看,我敢肯定男性被女性家暴、性騷擾甚至性侵害的黑數,絕對遠多於性別角色互換的情形,一來是男性相對於女性,一般被認為是強者,所以男性受害多半不會想去張揚,更何況男性比較大而化之,一些性騷擾事件對男性而言沒啥大不了,像我本身就在醫院體檢時被女性檢驗員口頭及肢體性騷擾,我當下也是覺得還好。若同樣事情發生在女性身上,可能就是驚天動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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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哥亮的例子我不確定是否存在,但是小s在節目裡公然對男賓伸鹹豬手,這就很令人作嘔,但是婦權團體卻都不吭聲,而竟然不分男女一堆觀眾把肉麻當有趣。如果今天是吳宗憲在節目裡公然摸女賓的胸部,你看李艷秋會不會跳出來破口大罵?一堆人包括男性觀眾會不會對吳宗憲吐口水?我有打過電話去跟電視台抗議,但小s還是我行我素。
我已經四十好幾了,對兵役有感,是因為婦權團體抗議女性薪水低於男性,所以我才反駁因為男性有兵役問題,拿較高薪水剛好而已。我大學女同學比我早兩年踏入社會工作領薪水,請問這兩年來她們賺了多少錢?我又賺了多少錢?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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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哥亮的例子是我那天看到的,是真實存在的。其實不只,從小就常常看到男人被女人打當作笑料的節目。
謝謝你以實際的行動來抗議,抗議的要多才有用。
兵役相關議題我有一堆意見,不過隨著全面募兵的實施,這已經不重要了。
下篇的回應一直貼不上去,請耐心等候。
已發新文章回應。持續嘗試,發現只能用發新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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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對於第3、5、6、9、10、11、12、13、14項特別有感覺,舉雙手贊成,因為都是在糾正現今女男不平等的現象。但其實你漏列一項對男性一生影響不小的服兵役問題。既然可以有女性志願軍士官,為何不能有女性義務兵?若只有男性要服兵役,那麼出社會後男性職場待遇高於女性也就理應如此。但是個人對於第4項訴求不了解,太抽象。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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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四點,太多了,隨便舉兩個例子來說明。
例如昨天我在看豬哥會社,有一段是豬哥亮演后羿,但是不斷被嫦娥家暴,連來報恩的玉兔也不能制止,現場觀眾可是笑翻了,屢屢鼓掌叫好。如果是演嫦娥被家暴,現場觀眾笑得出來嗎?婦權團體會不去NCC檢舉嗎?
小S可以在節目中公然撫摸男士胸部,這點已經被許多人討論到爛了,卻沒半個人以男權觀點出發。
跟別的男權議題比起來,服兵役反而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了,雖然這恰恰是促使我爭取男權的初衷。還有,兵役改為志願役後,這議題自動消失。
你大概還很年輕吧,對兵役有感,對姓氏議題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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蚵蚊褶
說作者沙豬還污辱了沙豬,
我看這根本是男性公主病患,
完全拷貝極端女權者的腦殘邏輯,
真是男性之恥
FF
你太低估心理虐待可以造成的危害。
強制性交罪的本質有:
1.容易造成嚴重的實際而且難以回覆了心理傷害,在某些方面來說是心理閹割。
2.再犯率高。
我更意外的是你忽略了強制性交經常對受害者性伴侶造成嚴重的傷害這件事,這種話是不怕得罪女權主義的人才敢說的。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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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東西都把強制性交的後果給放大了(在直接影響跟間接影響上),這是沙豬慣用的技倆。
如果某些案例之下真的造成'嚴重的實際而且難以回覆的心理傷害',那就以重傷害罪來起訴這種罪犯即可,何況許多肉體的虐待跟肉體上無法回覆的傷害都會造成你說的這種效果。而且如果是肉體上的傷害,是身心都受到傷害,不像強制性交通常僅有心理上的傷害。如果一些個案中強制性交並沒有造成這樣的後果,那把這種的強制性交視為重罪判刑那更是莫名其妙了!
還有,您完全忽略我的質疑:
『強制性交帶來的傷害究竟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是心理的還是肉體的?這項所謂的傷害,是否因人而異?強制性交所帶來的感受,是人們與生俱來的,還是後天教導的?縱使是與生俱來的,是否就可以直接當作處罰的依據?』
這段質疑您完全沒看懂,希望在下次回文前你已把這段話唸十遍。
-強制性交經常對受害者性伴侶造成嚴重的傷害-這句話老實講我聞所未聞,你有必要提出出處。(當然,我完全不希望這是你的切身經驗)但如果是沙豬的研究那一笑置之即可,完全可以忽略。不過還是一樣,所有的傷害罪都會讓受害者家屬跟著難受,不是只有強制性交而已。
不管再如何向婦權沙豬借詞,不管再怎麼努力誇大強姦罪的影響,強姦罪本質上就是無法(更不應)超越"普通傷害罪-重傷害罪"。還有,強制性交罪的再犯率就算高,也不構成需要單獨立法的理由。
特別把強制性交罪從傷害罪中獨立出來立法,是沙豬特地把此等犯罪給極度誇張放大的產物。之所以要這麼做,是為了要妖魔部分男人,達到打擊男人的目的。這項目的顯然極為成功,許多男人一聽到要加重強制性交罪,紛紛搖旗吶喊,甘為婦權鷹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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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
第16點的不恰當主要是強制罪及傷害罪的罰則太輕,還有就是強姦犯容易再犯及連續犯罪。
多數男性都有女性親人及朋友、多數男人也希望有女友或老婆。人不是自己被傷害才叫權益受到侵害。
而且男性在主張自己的權利時,也應該認同把男性中的老鼠屎(強姦犯就是一個例子)給清掉。(所以我也認為真正重視女權主義的人,會把激進女權主義及要求男人戴綠帽的當成女性中的老鼠屎)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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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的罪責並不輕。
如果強制性交的罪責竟然比普通傷害罪還重,那才真是侵害男權呢!
強制性交,如果只是純粹的性交,而且沒有懷孕跟染病,那傷害性只是心裡的,跟造成實質損害的普通傷害根本不能比。
如果強制性交的傷害來自於強制行為帶來的恐懼,那強制性交的罪責也不應超越強制罪。
如果你認為強制罪及傷害罪的罰則太輕,那你應該主張去加重他才是。
我列出這項主張,有一個附帶的目的,就是逼人們凝視強制性交罪的本質。讓我們平心靜氣來討論,究竟強制性交帶來什麼傷害?
強制性交帶來的傷害究竟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是心理的還是肉體的?這項所謂的傷害,是否因人而異?強制性交所帶來的感受,是人們與生俱來的,還是後天教導的?縱使是與生俱來的,是否就可以直接當作處罰的依據?
還有,不是只有女性才會被強制性交,男性也會,甚至男性也會被女性強制性交。
另外,認為男性無論怎樣被姦都不會懷孕,所以男性被姦的傷害性小於女性,這種說法是不通的。
如果這樣說可以成立,那強姦幼童、老婦、不孕婦女,或是戴套強姦,是不是就比較沒關係?
很高興有人願意跟我討論強制性交的問題,我等了非常非常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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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
第16點對男性權益有害
謝
終於有人肯跳出來說話了
希望不只是用這個平台
可以辦個FB專頁等
比較方便也比較能讓大家都看得到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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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已講過數次,平台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有人參與。
如果有人參與,那麼在這裡就可以互動,如果沒人,那上FB也沒用。
之前FB上有個中華民國男性權益促進會,後來又沒有了。
我講過很多次,我要的是肯做事的,不要只會留言按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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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呵呵...你完全就是要男人一方完全占盡所有好處
然後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嘛
可憐你媽辛苦10月把你生出來,居然還被你踩在腳底下!
孩子從父姓?! 男人懷孕自然子從父姓,偏偏辛苦懷孕耗費身體營養 用血汗生孩子的不是你,你有什麼資格要求!
算了,懶得跟你這種沒人格的沙豬說話!
你也別回復我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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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孩子不是男人生的,男人對於孩子會比較疏離,
所以為了拉近父親對於子女的距離,所以反而需要子從父姓。
"可憐你媽辛苦10月把你生出來,居然還被你踩在腳底下!"
所以你從母姓? 如果你也是從父姓,這句話倒是可以奉還給妳。
"偏偏辛苦懷孕耗費身體營養 用血汗生孩子的不是你"
這句話我完全不認同!
女人固然用身體懷孕,而男人也費體力工作來養活胎兒,養活妻小。
雙方同樣都是用身體來撫育胎兒,並沒有女人比較了不起的道理!
更何況現在分娩致死的機率甚低,反倒是男人工傷的機率高得多!
懷孕時只有女人單方片面對胎兒付出?
那女人請產假的那些日子,家裡吃的穿的用的是誰供應?
女人請假時沒薪水,家中一切用度還不是靠男人來支應?
男人沒給女人吃飯,女人吸空氣腹中胎兒就會長大?
如果男人對家庭的付出不算貢獻,女人懷孕時男人就不用拿薪水回家?
你還敢說懷孕生小孩之事女人比較偉大???
再強調一次:
雙方同樣都是用身體來撫育胎兒,並沒有女人比較了不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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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的人
我還滿支持你對婦女團體的觀點的!
婦女團體常常以"單方面"來看一件事,
然後在那裡說對女性不公平
但其實如果想遠一點想多一點其實根本沒有不公平,
男生天生並不是完全的優於女性,真正的平等不能以單方面來訂定!
你的言論中我尤其最欣賞的就是男女就業方面的問題,支持你,加油~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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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何受傷呢?被女權所傷嗎?
婦權沙文喜歡單挑一個點來說男女不平等,事實上那個點放到更大的脈絡下去看根本沒有不平等!
任何性別政策應有男權團體參與協商,不容婦權沙文獨斷獨行!
說是這樣說,我心理明白男的婦權沙文豬成立男性團體來呼應女權的可能性,都比男性聯盟的成立機率高上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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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重視
國家不重視
所以才會衍伸出這些問題
男女本來就不平等
該由男女雙方去協調制定
單視女性為弱者去制定很多條款
本來就不合乎公平正義
單看國家與社會如何去協調
台灣的男女關係本來就還是父權至上,所以女人仔封建思想下,不敢主動追求男人,連接受與示好的想法都很壓抑,因為已成風氣,害怕成為異類,這也蠻可悲的,而男人大多只要花點錢都可以找到不錯的女朋友,若在國外女人的思想多了,恐怕她要求男人的品質,還不是花點錢就可以解決的,台灣女人被社會教育的沒甚麼思想,某總層面來想,造福了許多女性主義下排次的男人,但也有許多不公平的地方,是有好有壞,但是國家就是不重視,沒辦法,離開台灣,會更好!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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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還好,後面胡扯!
什麼"台灣女人被社會教育的沒甚麼思想"? 既是這樣,那女人還妄想選什麼總統!
女人的思想性較弱,不是被社會教育的好嗎!是因為本性如此!你看看台灣哲學系教出多少女學生,結果有沒有一個女性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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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
新加入~
原來男性也有聯盟噢......
這地方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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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著您的意思做了 不過希望您先寫信給我
minism2@pchom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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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建議
1.不適合
2."子從父姓"去掉
6.需舉例說明
7.超出政策範圍了
其餘皆認同
最好是舉例男女對照皆詳盡
會有更多人認清與支持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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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就像聖經的十誡一般,一條都不准改!更動任何一條,就不是我的主張!尤其是子從父姓這一條!我就是堅持應子從父姓!這是核心價值!豈容你來指指點點,說三道四!
所以,完全不感謝你的建議!
我做的事情是寫下我的主張,吸引贊同的人前來。我絕不為了獲得支持,而去修改我的訴求!想都別想!
要嘛你就全都接受,不喜歡你就別來,不容挑選你喜歡的來附和,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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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廷
最近思考了一下,覺得整個社會在女權主義的侵入後,男性已經被壓迫了很久.而要消除這現象在實際上也很難做到.我覺得現代男性既然已經被女權壓迫到進退維谷,進退失據.不如改變自己的價值觀.
我個人的主張是:
1.男人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緊,生活上要保持工作和休閒的平衡.工時太長的工作就不要做了.不要把養家當作人生第一要務,應該是去培養一個可以讓自己十分投入甚至到著了魔的興趣.
2.男人多用大腦理智思考,不要被小頭感官牽著走.其實生活中不去討好女人,不去為女人付出,認真思考什麼才是自己要的人生,才是最有價值的.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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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常常都是滿腦子想怎樣賺錢,忽略了其他事務,卻不知道你所忽略的事情,蘊含著商機呢!
男人常常因為要巴結女人,所以就為女人做牛做馬,到頭來還是什麼都沒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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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恩...怎麼我遇到的比較好
男生女生都有一起搬呢!!可以流汗活動筋骨,還不錯
就算生理期調養好狀況ok一樣可以搬呀^^
我是女的,大概不是很正吧,又大咧咧的,所以般東西並不會覺得怎樣,還有女生被說不用搬還覺得不服氣呢..大家一起幫忙不是很好嗎?希望男權主義的版能溫馨一些囉!!能夠達成共識是最好的了!
陳威廷
我有一點想補充,看板主要不要加上去
補充1.禁止學校老師只要求高中畢業以前還在發育的男學生搬運重物,卻不要求女學生幫忙一起搬
記得以前在學校甚麼都是男生在搬,學校老師超可惡的,高中以前根本還沒發育完全,憑什麼只叫男生搬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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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列舉的,是屬於原則性的,或是重大的議題。
您所舉出的,絕非不重要,只是可以併入其他訴求,例如訴求四。
所以我想重大的,或是原則性的再列出,否則恐怕列個100條也不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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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說的以男權觀點出發討論男性被性騷擾,是怎樣的情形?順便補充一點,以現今社會氛圍來看,我敢肯定男性被女性家暴、性騷擾甚至性侵害的黑數,絕對遠多於性別角色互換的情形,一來是男性相對於女性,一般被認為是強者,所以男性受害多半不會想去張揚,更何況男性比較大而化之,一些性騷擾事件對男性而言沒啥大不了,像我本身就在醫院體檢時被女性檢驗員口頭及肢體性騷擾,我當下也是覺得還好。若同樣事情發生在女性身上,可能就是驚天動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