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30 12:24:47我要成立男性聯盟!

好個女性最有利原則!

如果法官認為兩人有實無名男方也需要付贍養費,
那我們不妨反向思考,有名無實的妻子,也不該享有繼承權.

丈夫翹翹分配遺產時,元配最大的利器是
-剩餘請求權-
請求分配遺產的1/2!
我記得有一則新聞是,
富翁在過世前半年,娶了女看護(或是女護士),
等到兩腿一伸,女看護立刻分配到一半遺產,
他的兒女,只能就剩下的一半湊合著分.
他們當然不服向法院告訴,
他們主張該次婚姻是在富翁意識不清下進行的,
因此婚姻無效.
由於法官是專門保障女人的,所以判決婚姻有效,
這種例子屢見不鮮.

-剩餘請求權-
其意義在於肯定元配對於家庭財產的貢獻,
因此認為遺產應有一半是她的.
但是如果要從實論證,結婚半年,對家庭財富毫無貢獻的女看護,
即不應享有-剩餘請求權-

如果要以實質關係論斷是否應付贍養費,
為何不以實質關係論斷是否享有繼承權?
別告訴我又是以
-是否對女性有利-
來做為判斷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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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黃姓婦人和一名日本籍的有婦之夫交往同居10多年,卻因為和男方吵架,男方不但失蹤,還要求這名婦人搬出2人合買的房子,婦人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判決結果認為,雖然2人只是同居,但可認定為事實上的夫妻,男方要付50萬元贍養費。
4樓陽台上,除了幾盆花,空無一物,這就是黃姓婦人和男友同居10多年的家,只是因為細故吵架就遭到男方遺棄,還要她搬家,就連親生兒子都看不過去。
事實上,這名黃姓婦人在日本認識一名有婦之夫,但2人在台同居10多年,就連男方母親過世,婦人還以媳婦身分幫忙處理後事,之後2人大吵一架,男方返回日本,還向法院提起告訴,要黃姓婦人和兒子搬離住所,但法官認為,雖然2人是有實無名同居關係,卻是實質上的夫妻,判決男方不得要回房子,還得給付50萬元贍養費。
法界人士認為,這判決符合潮流。沒有婚姻關係,畢竟付出10多年青春,而現在黃姓婦人生活也陷入困難,這樣的判決,只能說是還婦人一個公道。


王作良:被家暴的是我 2009-10-18 01:56:23

前民進黨籍立委王雪峰傳遭家暴,她的丈夫王作良昨天出面喊冤絕對沒有家暴,並批評岳父王昆和住豪宅、僱請女司機,卻讓王雪峰長期負擔娘家經濟,目前已負債約一千五百萬元。

王作良說,他們夫妻吵架是有的,但應該說是他常被家暴,被王雪峰打,有時打到受不了,總會回手一、二次。他承認九十六年六月間,他曾打了王雪峰幾巴掌,但絕對沒有打到腦震盪。對於王雪峰昨晚現身談家暴,王作良回應,他願向太太道歉,希望太太趕快回家,但太太的父親、弟弟及議員林瑞圖若再有不實言論,他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王作良認為錢是他們夫妻吵架的導火線,他表示,王雪峰為娘家負債一千五百萬,王昆和卻住鴻禧山莊豪宅,還聘請女司機,卻將重擔丟給子女,連王雪峰的弟弟王博昱開計程車,車子還是雪峰買的。

王作良強調,他與王雪峰有三棟房子,除了新店和成街他們居住外,另外兩棟給王雪峰的媽媽、弟弟們居住,王作良希望賣掉其中一棟北市仁愛路的房子來償債;他也要求王昆和要賣掉鴻禧山莊房子。

王作良指控王博昱前天中午帶了七、八人來家門口圍他。剛從美國回來的王作良父親王漢章昨天也露面力挺兒子,他說,當時王博昱從車子出來,手裡還拿著棍子,不過王作良想到王博昱精神方面也有狀況,因此不願追究。

王作良對於民進黨人士批評他頹廢,他不滿地說,民進黨中央及市議會黨團都是講官話,說要幫王雪峰找工作,卻都沒有聯絡,只有市議員江蓋世來看過他們,倒是國民黨籍立委陳根德幫過他,很阿沙力地給他短期工作,他很感謝。

王作良也透露自己在屏東同鄉鼓吹下,參加「人民最大黨」,但沒有退出民進黨,現在這名同鄉積極幫他介紹工作,他已找到旺台基金會的工作,負責古蹟建築保存。

「放不下幼女」 睿靚獲緩刑 2009-09-12 23:49:10

扁家媳婦黃睿靚,是扁家海外資金名義上持有者,合議庭考量她參與洗錢程度較陳致中淺,且有幼女需要母愛關心,同意給予緩刑,成為扁家唯一可免牢獄之災者,但必須給付兩億元給國庫。

檢方起訴認為陳致中、黃睿靚是扁家洗錢案最主要受益人,但未全面交代海外資產,難認有悔意,求處重刑。法院審理時,兩人態度丕變,認罪、自白並簽署同意書願意匯回海外資金;黃睿靚還打出「悲情牌」,細述扁家媳婦的無奈,及陪伴、照顧女兒的心情。

合議庭因此在判決書中指出,念及兩人尚有幼女,尤需母愛關心,且年紀尚輕,已開始放下身段,貢獻才智回饋社會。黃睿靚並沒有犯罪紀錄,她惑於親情權貴而犯罪,深知悔悟,
聯合報/提供

且承諾願為公益奉獻,同意緩刑五年,讓她有自新的機會。

黃睿靚嫁入扁家後,九十五年先在新加坡開立帳戶,接收扁家寄放在吳景茂新加坡帳戶的錢。同年底,陳致中聯繫瑞士美林銀行人員來台協助黃睿靚,以代號在瑞士開設兩個帳戶,黃睿靚是帳戶所有人,陳幸妤姊弟及陳潔歆為受益人。

扁家原本位於新加坡的2100多萬美金,轉匯至黃睿靚瑞士新帳戶;後來因吳淑珍認為媳婦終究是外人,希望部分改到兒子陳致中名下。

判決指出,陳致中為了分散資金被查獲風險,另委由瑞士的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在九十六間為陳致中設立紙上公司,以電子郵件通知瑞士美林銀行旗下的信託公司,將原先交付信託資金的一千萬美金移轉到這家公司帳戶,構成收受、寄藏及掩飾犯罪所得的洗錢行為。

由於陳致中、黃睿靚在瑞士帳戶中的巨額資金移轉,引起銀行懷疑,詢問兩人關於資金移轉的經濟背景,卻未能獲得合情理由,銀行通報相關單位後被認為疑涉洗錢,向我方通報並提出司法互助

偷情虧大了 財產依約全判給妻 2009-06-11 01:27:25

台中縣陳姓男子與鄰居陳女發生婚外情,3年前被妻子發現報警查獲,當時立下協議書,他如再偷情,願將動產及不動產移轉給妻子。後來妻子又查到丈夫與女子出遊情事,氣得告官,法官昨判處他應依約將名下十筆不動產及現金374萬元移轉給妻子。

「是否要逼我走絕路!」陳姓男子認為判決要拿走他的全部財產,太不公平,他要上訴。他說,他做翻砂工,房子都是辛苦買的,地是祖產,包括太平地區的三間透天屋和嘉義縣大林鎮一塊與哥哥共同持分的兩分大土地,價值約3000萬。

他說,他和妻子居住一戶透天屋,另兩戶都出租,現在不僅要他的房地產與租金,連他的存款戶頭都假扣押,他即使沒有錢,都還向友人借錢付妻兒的健保費、房屋稅金。自那次犯錯後,他就未與陳女來往。雖仍和妻子同住,但已不交談,曾提過離婚,妻子不同意,大家都過得痛苦。

他的妻子昨不願接受採訪,她的律師周進文說,夫妻兩人並未離異,當事人出發點在幫丈夫守住辛苦賺來的家產,免得花在女人身上得不償失,未來這些財產還是歸兩人及子女所有。

版主回應
連續兩則新聞一起看,會發現一些有趣的點:

1.老婆偷情,男人戴綠帽,替人養小孩.
結果-->老婆可以拒驗孩子DNA,男人監護權喪失,老婆僅需賠償50萬

2.老公偷情
結果-->3000萬財產全判給老婆!

這兩則新聞當中,有太多太多的面向可以探求
但是顯然沒人有興致討論,我也繼續閉口不言
2009-06-12 1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