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迷藥」的處理方式

看完的確很實用...
其實以前也有在e-mail中寄類似文章~
既然現在用日誌,就發表出來~

男生請記得告訴你的另一半或是朋友!
女生更是要記得跟朋友說!

這是保證自身安全的方法~~

01、爭取時間
害人藥片的藥效會在15~30分鐘內完全發揮作用,如果這一類藥物被攙在酒精裏,發作更快。
如果發現得快,意識清楚,趕快喝大量的水催吐。
如果已經出現頭暈無力的現象,就不要再喝水催吐,因為在意識不清的時候催吐,容易嗆到,甚至窒息。
此時妳只有03分鐘或更短的時間向可靠的人求助,為自己找安全的場所。

02、求助不要怕丟臉
如果妳覺得不對勁,妳可以立刻打119,打電話給朋友,打電話回家請家人來接妳,或是向服務生求助,告訴身邊可信賴的朋友,甚至做一些動作引起他人的注意,千不要坐在原地,什麼事也不做,擔心丟臉,結果反而會有更嚴重的後果發生。

03、醫院是最理想的「休息」場所
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當妳完全不知道被下藥的劑量和成分時,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也是無法掌握的。醫院有解藥,也可以讓妳安全地睡08小時不受侵犯,還可以提供必要的醫療照顧和檢查。
或許妳會擔心︰〝萬一只是喝醉了酒,去醫院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
請注意,這01分鐘的猶豫,只會讓妳冒更大的險。

04、冷靜、冷靜、再冷靜
若不幸~不管妳醒來後發現多麼的不愉快、多麼的痛苦,妳一定要保持冷靜。只有保持冷靜,才能保護自己,保留證據,做最好的處理。

05、留下證據
證據分兩種,一種是留在身體上的,一種是留在腦海裏的,兩種都很重要。
不要洗澡,去醫院驗傷,是為了把留在身體上的證據留下來;此外,把腦海中殘留的印象記下。
回憶醒 來之前發生過的事或許很困難、很痛苦、或很模糊,但一定要儘快把還記得的事寫下,因為隨時間過去,記憶會越來越模糊,可能幾小時後就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了。

06、妳的選擇
要不要報警處理,要不要告訴任何人都是妳的選擇。
留下證據、留下紀錄,不代表一定要控告對方,無論將來下任何決定,能掌握的證據越多就越有利。

07、發揮MQ精神
如果你看到有人在別人的飲料裏「加料」,有女孩子步履不穩,頭暈「疑似」被下藥,請發揮你的道德勇氣,如果你不敢出面阻止,你可以幫她打電話,0800-211-511、0800-211-512,都是免費,可匿名,24小時專人受理的電話檢舉專線。
你的一通電話,可能挽救一個人的一生!

●預防方法
01、不接受任何人給妳的飲料
去應徵工作,到陌生的場合或 不熟的人家做客,不要喝別人倒好的飲料。
要喝,也喝還沒開封、自己親手打開的飲料。
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犧牲自己的安全。

02、一定要自己打開飲料
在PUB,絕對不要接受人家請妳、拿給妳或幫妳開的飲料,即使那是女孩子,或是妳認識的人。
如果是向吧台買飲料,也該看著工作人員為妳打開,倒入杯中,並且親自遞到你手中。

03、儘可能點有蓋密封的飲料
用廣口玻璃杯裝的調酒是最好下手的飲料,如果被下藥也最不容易被發現。
因此有蓋子的瓶裝礦泉水是最好的選擇,汽水和果汁其次,最好不要點含酒精的飲料。

04、特別小心朋友的朋友
利用強姦藥片得逞的強暴案,最常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或許妳以為和一大群人一起出去,妳就是安全的,但在許多案例中,加害者都是和一群人一起下手。
所以,當你和一群朋友,還有朋友的朋友出去,事實上是妳最該小心的時候,因為熟悉的人容易使妳放鬆戒心,而許多犯罪正是在被害人放鬆戒備的時候得逞。

05、對熟朋友或女孩子也不能掉以輕心
台灣曾出現過熟人和女性共犯涉入的FM2強暴案,利用熟朋友或女孩子下藥可以降低對方戒心,並且容易得手,因此對於朋友和女孩子拿來的料也不可以接受。
朋友的朋友是最容易得手的人。

06、不要叫妳的朋友幫妳看飲料
妳的朋友可能會分心,會被轉移注意力,會忘記,或者她(他)根本不像妳想像中那麼值得信任。
自己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衣服抖一下就能下藥

  利用午休時間到郵局辦事,停好機車時,看到有一女子行跡可疑,所以多看了她兩眼,就匆匆的進去郵局辦好事情後,下樓沒看到那個女子時,忍不住的搜尋四週圍,正當我要騎車離開時,那個女子從旁邊走過來,問我有沒有時間,要耽誤我一些時間;但是,因我之前看她就有些不對勁,所以就直瞪著她;原本她是在我旁邊的位置,之後她走到我的正前方,而且還不停的抖動她的薄襯衫,之後有陣香味飄過來,我直覺不對勁,不敢跟她交談,趕快騎車就跑,不到幾分鐘的時間,我的頭就有昏厥的感覺,之後回想起感到慶幸的是,有保持著警覺。

  此段的用意,是要告訴大家,到郵局、銀行等公共場合,要隨時提高警覺,小心身邊的人事物,以防萬一。

典型的金光黨手段!
有陌生人抽煙時,女生要盡量迴避〈Very重要〉
大家要小心點!
有人抽煙,女生迴避,迷魂香,讓妳失財失身!
這是新招!請小心!女性朋友注意吧!
男性朋友也幫忙提醒親朋好友、家人寄給女性朋友們ㄅ!!

  尤其是搭計程車更要小心,我的朋友在機場搭乘計程車要回家,到了中途計程車司機突然抽起一種煙〈類似於香煙,有香氣〉
  但是我朋友聞到之後卻四肢無力。她趕緊閉氣,叫司機緊急煞車,她匆匆的扔下錢就衝出車外,下了車之後, 她差點走不回家.和另一個朋友談起這件事,她說這是一種國術館、乩童、神壇、中藥店 都可以拿到的藥材。
  一種會使人四肢無力,意識卻清楚;另一種則是會使人完全的失去意識…
  有一個女生說出她的經驗是類似我朋友的情況,請大家在搭計程車千萬要提高警覺,前座沒有計程車証或是車上有小小的薰香爐的計程車最好是不要搭。
  另一個例子是有一個女生,原本與她哥哥約下午五點在東區見面,結果在四點左右她和一個抽煙的男生說話, 之後就失去了意識等她醒過來時已經隔日了!

Dear My Friend
請轉告你身旁的女性朋友唷....希望大家提高警覺,別讓不法之徒得逞嚕!


另一種手法

  事情是發生在竹科園區裡一位女員工的身上,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問那小朋友怎麼了?小朋友就跟那個小姐說,我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可以請你帶我回家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說那是他家地址,這位小姐不疑有他,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按照地址回去,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孩子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她失去了知覺,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
  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走丟的小孩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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