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1 10:58:11小雨傘大晴天

五月十四日...

存在?!
不斷的提筆,是唯一可以證明,
我曾經存在的唯一方法,
那是,我生命走過的痕跡˙

自由?!
閉上眼睛,我是自由的,不受拘束的,
所以...
想你的時候,只要閉上眼睛,
我就在你身邊,而你,就在我眼前˙

聽音樂?!
聽音樂應該是一種享受,
應該是要快樂,
而不是,
被扎的滿滿,都是本不該在的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