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7 18:28:19戀人

給你的第十封信

還記得大二時
我跟陳小姐借機車(小50)
都已經還她了
車鑰匙也還了
隔天考試前
她要出門
卻發現車不見了
其實 問過很多人
大家都說我是不用負責的(在法律上也是)
但是 她姊卻一定要我賠
還要我陪全部
說是才騎兩年 還算新車 要我賠四萬
而且 我跟陳小姐還要當2年以上的同學
重點是 我還不能跟家裡講 要自己生錢出來
雖然我很不想賠
但 似乎沒辦法
當時要不是你有居中幫我說話
陪在我身邊 我大概會崩潰吧
真的辛苦你了 謝謝你
雖然你現在身邊也已經有人了
但 我還是很感謝 很懷念那段時光
有你陪在我身邊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