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6 16:18:20曉玫

北京一開發商將人防車位20年長租被指“圈錢套現”

中廣網北京5月5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中央台新聞熱線400-800-0088近日接到多位北京錦鴻閣小區業主打來的電話,反映小區開發商以改造車庫為由將業主車輛趕出小區,並以20萬左右的價格,向業主出售小區人防工程地下停車位20年使用權。業主認為:開發商是以長租的形式變相銷售人防車位。開發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家住北京錦鴻閣小區的張女士最近遭遇有車位不能停的尷尬。每天下班後,她只能把車停在幾公里之外的醫院旁邊,然後步行回家。張女士告訴記者:從4月下旬開始,錦鴻閣小區的地下車庫就被開發商用一輛別克商務車堵住。業主的車輛只能出不能進。

  業主:開發商用一輛破車把車庫的入口封住,我們的車就進不去。出口他用一輛車給擋住了,地下車庫的車如果想出,他給你挪一挪,之後想進是進不去了。

  昨天下午,在錦鴻閣的地下車庫,記者看到:90個左右的停車位,只有20輛車停留。小區的開發商北京金政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車庫門口貼出通知:稱從未收到北京青之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收的停車費用,終止與該物業公司的合同,並從4月25日開始清理改造地下車庫。通知“鑑於車位數量有限,有車位需求的業主可與公司聯繫”。

  業主:他(開發商)實際上貼了個通知,讓我們把20年內的錢一次交清,一個車位(平面車位)是20萬到23萬,機械車位是18萬,還有別的價格,讓我們把這個錢交清,他現在實際上就是缺錢了。

  張女士目前在錦鴻閣的地下車位租金是600元一個月,其中包括物業管理費,錢已經交到了今年年底。如今一下要拿出20萬租一個車位,她無法接受。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小區約180戶業主中,多數業主像張女士一樣反對開發商的做法。他們希望能夠以現在的價格繼續租車位。

  業主:按道理說,是不可以售的,他這就是以租代售。租也好,售也好,業主都沒有意見,但是我們現在就想維持現有的生活狀態。

  對於一次性收取20年租金的做法,記者找到了開發商北京金政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錦鴻閣項目的負責人,他 ​​的解釋是:公司只是改變車位的租賃方式,這種做法並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開發商:現在開發商這邊準備改變經營的方式,原來都是短租,幾個月一交幾個月一交,現在改為長租了,直接簽一個出售使用權,以後沒有短租了。

  記者:你們把車停在​​門口也不對吧。

  開發商:那也不好說對不對的事,車庫是開發商的,我們在維護自己的利益,我們在處置自己的房產

  錦鴻閣小區的地下車庫是人防工程改建。法律規定,人防工程性質的停車位不能出售。開發商北京金政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認為:出售20年車位使用權的做法屬於長期出租車位,沒有違反規定。而小區業主則指出開發商的做法實際上是以租代售,用人防工程圈錢套現。那麼,開發商是否有權出售人防車位20年使用權?

  目前,錦鴻閣小區地下車庫正在改造中,記者看到,開發商在車庫門口公示了《人防使用證》、《人防使用合同》等文本掃描件。合同顯示:開發商已經與北京朝陽區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簽訂了一份從2012年3月29日開始的20年使用期的合同。這一點,也被朝陽區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證實。

  朝陽區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他(開發商)辦的手續沒問題,他之前來這邊辦過手續,他去發改委,市政管委都備案了。

  業主:他籤的合同是20年的?能證實嗎?

  朝陽區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這沒問題。

  業主:這個合同小區業主能不能通過法律途徑或者其他公開渠道去看一眼這個合同?

  朝陽區人防工程經營管理中心:這個我們是不會公開的。

  北京市朝區人防辦值班人員透露:按照相關收費標準,開發商需要向人防辦繳納的人防工程使用費一般每平米每天不會超過1毛錢。

  北京朝陽區人防辦值班人員:按照政策,具體他這情況我不知道,因為有的項目籤的時間長一點會稍微便宜點,有的籤時間短一點會貴一點。一般都是每平米每天從5分錢到一毛錢之間,最近一兩年都是這個價格。

  錦鴻閣小區地下車庫使用面積共2145平方米,按照每平米每天1毛錢計算,開發商20年需要交納的人防工程使用費在156萬左右,交納方式是一年一交。而開發商向業主收取一次性收取每個車位20年20萬租金,90個車位將為開發商帶來1800萬收入。

  房地產律師鄭爭元指出:人防工程地下車位沒有產權,作為小區的配套設施,開發商可以和人防辦簽訂協議,最長的使用期是20年。本案例中,開發商打了法律的擦邊球,但開發商不能強行高價把車位租給業主。

  鄭爭元:開發商相當於打了個擦邊球,但是他不能強買強賣。物權法有一條,小區配套的車位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現在等於說非要你買,不買就不給你租,這樣等於說損害了業主正常車輛停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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