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6 10:28:01喵喵
職棒聯盟合併與叛將條款
中華職棒與台灣大聯盟兩大職棒聯盟,終於談成了合併的協議,台灣大聯盟四隊簡併為兩隊,加入中華職棒,聯盟則更名為「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年的職棒比賽將是全新的開始,自然會有很多人有所期待。不過,中華職棒聯盟堅持的「叛將條款」,雖然當事人並沒有太多的意見,但是卻在球迷間引發不少的爭議。要釐清這個爭議,我們不妨從當年職棒為何分家看起。
棒球雖然稱得上是台灣的國球,但是因為市場小(我們的人口數遠比日韓要小,更不要說是美國了),球員出路有限(中美洲聯盟雖小,但球員有很大機會可以往美國發展),所以台灣職業棒球的發展始終有先天不足的問題,到底幾支球隊打幾場球賽,是台灣職棒市場的平衡點,週邊商品的價位定在哪個位置可以讓球迷「無怨無悔」地掏錢,甚至還有哪些有特色的週邊商品可以開發,在職棒發展十多年後的今天,事實上大家還在嘗試。
因為還不清楚怎麼開發市場,所以轉播權利金是非常重要的收入,大家別忘記,當年就是因為年代沒有標到轉播權,邱復生才會憤而「自立門戶」,成立台灣大聯盟,然而,也正因為台灣職棒市場有限,要在短時間建立能開打的聯盟(這個「最低值」應該就是四隊,約一百名球員),只有三個辦法:一是挖角現役球員,二是將觸手伸到學生球員,三是大量進用外籍球員。
台灣大聯盟高明之處,在於把這三個原則發揮得很淋漓,挖角先挖中華職棒有票房號召力的明星球員,用「營養金」先訂下有潛力的學生球員,吸引他們當兵入伍前先打球,並且將聘用外籍球員的來源從中美洲擴大到澳洲等對一般人來說,比較陌生的地方。配上其他行銷方法,應該可以很快佔有一席之地。
這些手段顯然都是行銷高手想出來的點子,因為台灣大聯盟很快就在台灣職棒市場取得能見度,但是從今天的眼光看,台灣大聯盟的許多行銷手法,其實就像現在加油站拼命降價促銷一樣,都是「流血」的做法。聯盟剛成立的時候,用送票吸引觀眾進場,但是也因為送票,觀眾胃口被養大,不願意買票進場,在簽賭案發生後,職棒觀眾迅速流失(我自己變曾經轉播過一場只有一百零六名觀眾進場的球賽),大聯盟想出「包場」的方式,只要有人出錢包場,在球場裡可以隨便辦造勢活動,雖然包場保障了最起碼的收入,不至於連門票錢都沒有,但結果是更沒有人要看球,反正包場了嘛,愛看不看隨便你,球迷有氣無力,試想球員會打好球嗎?(不過不以人廢言,那魯灣推動「金龍旗」青棒賽,讓學生好手有見大場面的機會,是絕對應該肯定的)
所幸,在一些熱愛棒球人士的堅持下,台灣的棒球並沒有因為兩聯盟的惡性鬥爭而垮掉,雖然三商虎和味全龍放棄了,但是兄弟象在忍受好幾年的寂寞後,終於網羅到陳致遠、彭政閔等好手,重新凝聚球隊的「化學成分」,再度建立連霸氣勢,二○○一年的世棒賽,更讓台灣棒球運動生機重現。這樣的機會,事實上也是大家重新檢討職棒生態的機會,所以,這次職棒聯盟合併,可以說是在市場機能的運作下,自然而然的結果。
說了那麼一大堆,現在讓我們回到叛將條款。職業棒球雖然是運動,但終究是商業行為,球隊是企業,球員與企業間的契約關係就應該被尊重,爭議也應該循商業與法律途徑仲裁,而不是透過訴諸情感,甚至民粹的手段解決。由於職業運動在台灣才剛剛發芽,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都沒有經驗,先搞了再說,自然會產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在這裡我不願意驟然評斷叛將條款的對或不對,台灣職棒在過去幾年作過太多今天看令人遺憾的事,好比說網羅役男打球,雖然造成一時的話題,但是球技還不成熟就加入職棒,卻也讓球員的職業生涯提前結束(如陳志誠),不光是叛將條款而已,因此叛將條款也不應該一肩背起所有的十字架。台灣棒球好不容易回春,職棒聯盟合併是再出發的開始,讓我們一起為台灣棒球祝福吧。
棒球雖然稱得上是台灣的國球,但是因為市場小(我們的人口數遠比日韓要小,更不要說是美國了),球員出路有限(中美洲聯盟雖小,但球員有很大機會可以往美國發展),所以台灣職業棒球的發展始終有先天不足的問題,到底幾支球隊打幾場球賽,是台灣職棒市場的平衡點,週邊商品的價位定在哪個位置可以讓球迷「無怨無悔」地掏錢,甚至還有哪些有特色的週邊商品可以開發,在職棒發展十多年後的今天,事實上大家還在嘗試。
因為還不清楚怎麼開發市場,所以轉播權利金是非常重要的收入,大家別忘記,當年就是因為年代沒有標到轉播權,邱復生才會憤而「自立門戶」,成立台灣大聯盟,然而,也正因為台灣職棒市場有限,要在短時間建立能開打的聯盟(這個「最低值」應該就是四隊,約一百名球員),只有三個辦法:一是挖角現役球員,二是將觸手伸到學生球員,三是大量進用外籍球員。
台灣大聯盟高明之處,在於把這三個原則發揮得很淋漓,挖角先挖中華職棒有票房號召力的明星球員,用「營養金」先訂下有潛力的學生球員,吸引他們當兵入伍前先打球,並且將聘用外籍球員的來源從中美洲擴大到澳洲等對一般人來說,比較陌生的地方。配上其他行銷方法,應該可以很快佔有一席之地。
這些手段顯然都是行銷高手想出來的點子,因為台灣大聯盟很快就在台灣職棒市場取得能見度,但是從今天的眼光看,台灣大聯盟的許多行銷手法,其實就像現在加油站拼命降價促銷一樣,都是「流血」的做法。聯盟剛成立的時候,用送票吸引觀眾進場,但是也因為送票,觀眾胃口被養大,不願意買票進場,在簽賭案發生後,職棒觀眾迅速流失(我自己變曾經轉播過一場只有一百零六名觀眾進場的球賽),大聯盟想出「包場」的方式,只要有人出錢包場,在球場裡可以隨便辦造勢活動,雖然包場保障了最起碼的收入,不至於連門票錢都沒有,但結果是更沒有人要看球,反正包場了嘛,愛看不看隨便你,球迷有氣無力,試想球員會打好球嗎?(不過不以人廢言,那魯灣推動「金龍旗」青棒賽,讓學生好手有見大場面的機會,是絕對應該肯定的)
所幸,在一些熱愛棒球人士的堅持下,台灣的棒球並沒有因為兩聯盟的惡性鬥爭而垮掉,雖然三商虎和味全龍放棄了,但是兄弟象在忍受好幾年的寂寞後,終於網羅到陳致遠、彭政閔等好手,重新凝聚球隊的「化學成分」,再度建立連霸氣勢,二○○一年的世棒賽,更讓台灣棒球運動生機重現。這樣的機會,事實上也是大家重新檢討職棒生態的機會,所以,這次職棒聯盟合併,可以說是在市場機能的運作下,自然而然的結果。
說了那麼一大堆,現在讓我們回到叛將條款。職業棒球雖然是運動,但終究是商業行為,球隊是企業,球員與企業間的契約關係就應該被尊重,爭議也應該循商業與法律途徑仲裁,而不是透過訴諸情感,甚至民粹的手段解決。由於職業運動在台灣才剛剛發芽,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都沒有經驗,先搞了再說,自然會產生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在這裡我不願意驟然評斷叛將條款的對或不對,台灣職棒在過去幾年作過太多今天看令人遺憾的事,好比說網羅役男打球,雖然造成一時的話題,但是球技還不成熟就加入職棒,卻也讓球員的職業生涯提前結束(如陳志誠),不光是叛將條款而已,因此叛將條款也不應該一肩背起所有的十字架。台灣棒球好不容易回春,職棒聯盟合併是再出發的開始,讓我們一起為台灣棒球祝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