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7 15:03:08喵喵

不花錢的,永遠最貴

 澎恰恰的光碟風波,其實兩年前就有耳聞,但是因為當時只有某家週刊登了兩張不甚清楚的照片(看得最清楚的是鼻孔),所以此事還僅止於傳聞的階段。這次意外地被爆出來,極有可能是其中某個環節出了問題,才會無法遮掩。
 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根據目前已經浮出檯面的各方人士說法,澎恰恰在盧靚家裡出事後,知道惹到了江湖上重量級的盧照琴(外號「瘋琴」),因此必須出面解決,他很有可能一開始先找郭桂彬出面協調,但是受限於郭桂彬在江湖上的輩分太低,於是找了北聯幫的「小康」,先和盧照琴的司機「阿祥」取得聯繫(在江湖上,「司機」其實就是大哥的機要秘書,甚至是貼身保鑣,必要時要擋子彈的,忠誠度保證比特勤中心幹員還要高),由於參與此事的江湖人物愈來愈多,大家都想分一杯羹,澎恰恰只好付出愈來愈多的錢,一張到現在有什麼內容都還不知道的光碟,居然削了澎恰恰將近五千萬元,還真是「台灣奇蹟」。
 這些本來應該都是江湖人的江湖事,照理說不會曝光,所以其中一定有人違反了江湖規矩,如果問是誰壞了規矩,我認為澎恰恰第一時間找的那位「歌手」最有可能,他先是低估了澎恰恰可能得花的錢,接下來又「暗槓」了一千多萬,據說此公最近欠了另外一位江湖人物不少的賭債,人被逼急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才會讓事情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至於你如果問我,澎恰恰到底和盧靚發生了什麼事?我想我只能說:如果真的只是五分鐘的「手槍射擊訓練」,臉皮一拉就能過關,根本不需要付出五千萬,所以男主角一定幹了其他的事,他的話不能全信。目前相關人士都說沒看過光碟,是因為只要承認看過,全案就會變成「恐嚇取財」,所以即使看過也不能承認。照盧靚的說法,她為了防竊在房間加裝監視器,意外拍到澎恰恰對她「不禮貌」,如果真是如此,她為何對「把監視器裝在房間裡」這樣違反常情的事反應如此自然?怎麼可能沒看過拍攝內容?又為何在發生此事後匆匆退租?說句刻薄點兒的話,當事人既不是純情少男,也不是貞節烈女,發生什麼關門關燈後才能做的事情,我們都別太意外,更何況男主角喜歡「近水樓臺」地「照顧」同一個節目的女性後進,演藝圈內也早有耳聞,所以男主角不要裝可愛,女主角也不要擺委屈,大家不要忘記,他們都會演戲。我雖然不能說全案是「仙人跳」,但是設計痕跡明顯,男女主角出面的言行太像精心設計的台詞,不得不讓人起疑。
 這件光碟案給大家最重要的教訓,就是流傳在歡場的一句名言:「不花錢的,永遠最貴」。不論是到酒店買鐘點帶出場,打電話叫「外賣」,還是直接到街頭找「站壁」,銀貨兩訖最安全,當年「董事長」就是犯了這個忌諱,以為可以直接把小姐帶出場玩多P,結果差點從這個圈子消失,光碟案的男主角其實也是如此,以為有不花錢的可以玩,結果花了五千萬;同樣的道理,台灣高鐵當年號稱「政府零出資」,結果搞成政府不斷灌錢,卻又一句話都不能說的局面,同樣是「不花錢的,永遠最貴」的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