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7 08:54:55板新

財政部配合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規劃社會住宅需求,提供32處國有土地,遍布全國,非集中於中南部


財政部配合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規劃社會住宅需求,已提供臺北市2處、新北市8處、臺中市4處、嘉義縣1處、花蓮縣7處、基隆市1處及新竹縣9處,共32處國有土地,由地方政府評估是否適宜興辦社會住宅。另高雄市政府有意撥用10處國有土地興辦社會住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已請該府確認標的。截至目前為止,財政部提供之國有土地,遍布北、中、南、東,並非集中於中南部。

財政部表示,國有土地本於公地公用原則,向來積極配合提供國家各項建設及地方發展使用。社會住宅為目前政府推動之重要政策,財政部當積極配合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規劃需求,依法配合提供國有土地。

新聞稿聯絡人:曾科長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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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更新日期: 20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