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7 09:20:52板新
行政院核定機動調降不帶瘦肉之豬脂肪、熟豬油、其他豬脂及禽脂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 為期6個月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經濟部為因應本次劣質豬油事件,可能會導致國內豬油供應短缺,為解決國內豬油缺口需求,及近期國內豬油煉製之需要,建議財政部採取機動減半關稅稅率之措施。為調節國內物資供應,財政部爰依關稅法第71條規定,陳報行政院本(103)年10月15日核定,自本年10月15日起至104年4月14日止,機動調降不帶瘦肉之豬脂肪、熟豬油、其他豬脂及禽脂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50%,為期6個月。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有關進口人是否得適用機動減半之稅率,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又依同細則第6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之準據。
該署提供「機動調降不帶瘦肉之豬脂肪、熟豬油、其他豬脂及禽脂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1份供外界參考。
新聞稿聯絡人:江顯和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1024
相關附件:
機動調降不帶瘦肉之豬脂肪、熟豬油、其他豬脂及禽脂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品目表
資料來源: 財政部關務署
更新日期: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