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6 08:40:37板新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開始,提醒你常見之申報錯誤事項 !!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開始,提醒你常見之申報錯誤事項 !!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為了讓納稅義務人輕鬆完成申報,並避免因申報錯誤而被稽徵機關補稅或處罰之情形,茲臚列常見申報錯誤事項以供參考:

一、扶養親屬:

1.誤報超過20歲無工作、未在學或服役中子女之免稅額。(如:誤報

21歲於補習中無正式學籍之子女)

2.誤報所得年度前已死亡親屬之免稅額。

3.所得年度無婚姻關係誤報為夫妻。(如:1022月結婚,101年度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

4.年滿70歲以上其他親屬(如:叔、伯、舅等)免稅額,誤以為可比

照直系尊親屬適用增加50﹪。

5.未實際扶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姪、甥);或其他親屬或家屬

之父或母有所得或財產,不符合民法第1115條負扶養義務順序規

定者,卻誤報該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免稅額。

二、保險費:

1.誤報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內

之保險費。

2.一般人身保險費(包含勞保費)誤填入全民健保保險費欄項。

三、捐贈:

1.以未實際捐贈之公益社團或寺廟等開立之收據虛報列舉捐贈扣除額。

2.誤以有對價關係之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如:會費、寺廟光明燈)。

三、購屋借款利息

1.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利息支出未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直接以實

際發生金額或最高限額30萬元列報。

2.誤報修繕或消費性貸款名義支付之利息。

3.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未於該地址辦竣戶籍登

記。

四、教育學費扣除:誤申報非子女或非屬就讀大專以上學校之教育學費。

五、身心障礙扣除: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扣除,未檢附身心障礙

手冊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專科醫生診斷證明書影本。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方耀輝;聯繫代理人:施淑惠,電話:05-7820249212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