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9 08:48:01板新
102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申請作業,自103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
102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申請作業,自103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102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申請分開提供作業,自103年2月15日起開始受理至103年3月15日止(103年3月15日適逢假日,順延至3月17日),有此需求的民眾可臨櫃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或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
該分局說明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納稅義務人如因與配偶分居或其他特殊情形,或101年度受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102年度滿20歲在國內有正式學籍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100、101年度連續2年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選擇不與該納稅義務人合併查調,得申請將其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該分局指出,為免除逐年申請之不便,民眾如於102年申請分開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國稅局於以後年度亦將主動分開提供。民眾如欲撤銷申請,可於當年度申請期間(2月15日至3月15日)向國稅局提出即可。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於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如已勾選夫妻分居,其102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國稅局將主動分開提供,俾進一步維護個人資料安全。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綜所稅課黃瀞慧,電話:04-7274325轉203)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15